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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自觉 我州成为野生动物的“天堂”

甘孜日报    2020年07月02日

本网讯 “快看,我刚在白玉县自然保护区拍到的藏猕猴和白唇鹿。”6月25日,重庆自驾游客刘宇在朋友圈“广而告之”,甘孜州不仅有绝美的自然风光,还是各种野生动物的乐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宣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行为,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白玉、新龙、石渠等县多次发现雪豹、白唇鹿、丹顶鹤、林麝等国家级保护动物的活动迹象。目前,我州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98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5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2种。

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近年来,我州不间断地开展“绿盾”“亮剑”等一系列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动。我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收回繁育许可证5本,依法取缔非法人工繁育场所1处;理塘县规定,举报人提供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案情给予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见习记者 德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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