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资讯 >> 政策资讯 >> 浏览文章

我州开展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

甘孜日报    2023年12月08日

本网讯 12月5日,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州印发《甘孜州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州自2023年12月起,集中3个月时间分3个阶段开展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我州将重点开展九项工作任务,包括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和救助、组织开展困难群众集中慰问、及时发放各类资金和物资、加强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和探访、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主动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为遇困群众救急解难、抓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关爱帮扶。

《方案》指出,此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要实现困难群众全覆盖,重点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受“9·5”泸定地震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困难僧尼、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三留守”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未参保失业人员等,以及各县(市)确定的其他困难对象。

在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方面,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排查,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引导机构服务对象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走访慰问、关爱探访等过程中,发现入户家庭用电、用气、用火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属地报告、督促落实家庭责任。要根据灾害性天气过程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机构和人员安全。

《方案》要求,各县(市)要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能,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会开展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对象范国、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广泛发动引导村 (社 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慈善公益组织等,有序规范参与困难群众入户走访、 救助帮扶、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等服务,整体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做到走访慰问、救助帮扶全覆盖。

要严肃工作纪律,足额安排困难群众过冬过节所需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不得延误拖沓。要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及州委、州政府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信息公开力度。集中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村组、进寺庙,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加强困难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记者 杨沛月


  • 上一篇:2024年3月5日起正式施行 我州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 地方性法规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 下一篇:没有了

  • 本文地址: http://www.kbcmw.com/html/zx/zczx/95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