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社会民生 >> 浏览文章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守护绿水青山中体现“检察担当”

甘孜日报    2023年06月13日

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守护净土亚丁”系列宣传活动。

检察官向小朋友宣传生态文明知识。

◎本网记者 张亚贤/文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图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稻城县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自然资源的富集区,又是生态脆弱区。近年来,稻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为导向,立足检察职能,在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中贡献“检察力量”,在守护绿水青山中体现“检察担当”,不仅当好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批评者、绿色生活的守护者,还努力成为生态保护的行动者、建设者。

统筹兼顾 构建保护大格局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不断强化生态资源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建设专业检察工作队伍,进一步发挥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优势。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组织专人先后深入辖区内8个乡镇、2个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13次,全面掌握了稻城县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确保了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思路清晰、重点明确。

根据县域实际,该院设立了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专班,抽调熟悉生态资源相关法律、具有丰富生态资源案件办理经验的3名检察人员专职负责生态资源检察工作。同时坚持全院“一盘棋”思想,整合内部资源,形成了刑检、公益诉讼、控告申诉部门之间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全院上下统一步调,握指成拳的生态检察工作体系。

此外,该院通过不断强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先后与国土、林业、水务、环保、森林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6次,形成了《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稻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等一系列协作、协同机制制度文件4份。对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案件调查移送、证据支持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稻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惩防并举 源头预防增效果

“打击犯罪和保护环境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守护稻城的绿水青山。”稻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立刚介绍,该院坚持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收集生态资源领域犯罪线索和突出重点、严惩生态资源领域刑事犯罪“两手抓”。一方面,把生态检察专项监督作为先行发现生态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主动走访、受理举报投诉,收集和发现线索。近年来,共深入乡镇政府、村委会、林场等生态监管薄弱部位和主要河道、公益林保护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开展履职专项监督26次,收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线索12件,化解生态领域矛盾纠纷5件,为有效开展生态领域法律监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坚持把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在今年办理的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该院生态资源检察部门人员提前介入案件,召开案件协调会2次,监督涉案人员强制措施执行,最终使涉案8名犯罪嫌疑人获得应有的刑事处罚,形成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据统计,近六年来,该院共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起,发出检察建议59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起,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住建、环保等行政机关清理垃圾70吨、恢复林(草)地20亩,修整、购买垃圾池(箱)26个,规范13个旅游厕所污水排放,修建建筑垃圾场防尘墙1.2公里。对20多名盗伐林木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表国家取得生态赔偿金80余万元,补种复绿树木800余棵、草地1.5公顷。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还探索建立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迅速介入涉生态资源违法案件办理,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矛盾纠纷化解。

近年来,该院主动介入、应邀参与生态资源违法案件办理13次,参加案件协调会17次,提供法律咨询5次,参与矛盾纠纷协调处置6次,化解涉生态资源矛盾4起。

宣教同行 营造良好氛围

6月6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守护净土亚丁”主题活动新闻通气会及“蓝色亚丁”检察系列品牌推介会举行,会上对稻城县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案件保护情况、检察工作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作了详细通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增进公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强化人民群众保护家乡美好人居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持续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该院积极开展生态资源领域警示教育,利用查办的非法猎捕国家珍贵野生动物案件,全面开展借案说法活动,开展庭审教育2次;对参与庭审农牧民群众、相关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说法,受警示教育人数100余人,增强了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的守法意识。该院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机关开展生态资源领域法治宣传,编撰宣传资料400余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30余次。此外,该院还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主要成果,多角度、多平台实现生态检察宣传全覆盖。

五年来,该院积极深入乡村、学校、机关单位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近4000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000余人次;在新媒体矩阵共发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内容400余条。

“秀美的山川、良好的生态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曹立刚表示,下一步,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的美丽稻城,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 上一篇:新龙公安守护有温度打击有力度
  • 下一篇:得荣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启“政务+邮政”便民服务新模式

  • 本文地址: http://www.kbcmw.com/html/xw/shms/89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