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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炉霍法院护“未”成长

甘孜日报    2023年04月04日

本网讯 3月29日,炉霍县法院“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通过孩子的班主任及左邻右舍等多方途径了解到,案件双方当事人自2021年该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分居生活至再次起诉离婚。由于父亲经常外出,跟着父亲生活的儿子上学经常迟到,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有时一个人在街上闲逛。两位当事人作为婚生子女的父母即监护人,在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中有“重男轻女”和“踢皮球”的现象,未对两个孩子形成有效的爱护和监管。

因此,该团队成员对未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两名法定监护人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告知其即使离异也要充分尊重及满足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意愿和需求。双方当事人反思了自己平时对子女的态度,均表示今后会给予子女足够的关心、爱护,积极履行自身监护职责。

教育子女是每一位父母需要专注一生的事业,也是法院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点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借助“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平台,切实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起监护责任,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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