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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有我又无我

甘孜日报    2018年03月15日

■谢臣仁

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一句“功成不必在我”意味深长、发人深省,体现了浓浓的为民情怀,展现出当代共产党人默默奉献的胸襟。

“功成不必在我”由此引发了“功成”与“我”的热议。那么“功成”与“我”何干?笔者认为,作为党员干部,应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功成可以忘我”。

“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情怀。做工作正如盖房子,所做工作也许正好处于“封顶”阶段,很快凸显效益,成为“显绩”;所做工作也许处于“筑基”阶段,只是默默打基础、做铺垫,不能立竿见影,成为“潜绩”。面对“显绩”和“潜绩”,要明白我们的伟大事业正如一部宏大的连续剧,一个人甚至一代人所能完成的只是这部“大剧”中小小的一个片段。“剧情”有“高潮”有“铺垫”,你也许会处在“高光地带”,也许会处于“平凡角落”,但无论身处何处,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人民是我们必须树立的政绩观。政如农工,岂能拔苗助长。有了正确的政绩观,我们才会打基础思长远,不提空口号、不搞花架子、不谋眼前利,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沿着既定目标,一事接着一事办、一棒接着一棒干,方能不断凝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图复兴的磅礴力量。

“功成必定有我”是一种担当。“功成必定有我”是“功成不必在我”的躬身践行,不是消极怠政、不是无所作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每个工作岗位都是集体的组成部分。尽管我们只是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部“大剧”中微不足道的角色,但却是不可缺失的一份子,要为时代列车的高速运转发挥小小“螺丝钉”的功能。不忘初心,努力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忠诚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以“朝受命、夕饮冰”的事业心,以“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魄力和闯劲,办实事、重实干、求实效,为伟大事业发展、为增加人民利益福祉、为把美好蓝图转化为生动现实付出全部身心。

“功成可以忘我”是一种境界。“功成可以忘我”是“功成必定有我”的进一步升华。功成之时,悄然隐退,不问功和名,何等的坦然、何等的淡薄。这正是党员干部在处理“小我”和“大我”、“私利”和“他利”时的必然选择。为官忘记个人之利、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舍得自己、不计得失,甘当幕后英雄、甘为他人作嫁装,不争功、不争名、不争利,真正做到“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

“功成”有我又无我,是一种理论辩证,更是一种生动实践。我们要用“功成不必在我”来砥砺自己、用“功成必定有我”来激励自己、用“功成可以忘我”来观照自己,增强戮力发展的责任感,激发为民谋福的创造性,推进党的伟大事业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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