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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点名通报”成常态

《甘孜日报》    2015年10月27日

    ■ 迟笑
    10月20日,州纪委、州监察局严肃问责我州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并及时进行了通报:巴塘县昌波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洛绒曲登和苏洼龙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卓海云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严重滞后,被就地免职;石渠县德荣玛乡党委书记昂翁四郎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力、严重失职被党纪立案调查;丹巴县56名驻村书记因工作不力被扣除相应补助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指名道姓通报,第一时间公开曝光。”已成为我州正风严纪和强化干部管理的有效方式。
    长期以来,由于受“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的传统观念影响,有关部门在对干部违规违纪的处理中,常常因顾忌某些人的“面子”,而进行了所谓的“模糊处理”--不点名道姓,只以“某”字代替。但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在通报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典型案件时,一点也不留情面,“点名通报”渐成常态,这无疑让通报多了些应有的“辣味”,真正起到了惩戒本人、警示他人的效果。
    作为全国、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的我州,不仅贫困发生率高出全省一倍,而且贫困量大、面广、程度深。“坚决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让全州18个片区县和1360个贫困村如期全部‘摘帽’、17.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全面脱贫,决不落下一乡一村一户一人,决不拖全国全省后腿,决不做同步小康的最后一块‘拼图’。”这是州委、州政府向全州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尽管我州扶贫攻坚时间极其紧迫、任务极其繁重,但少数干部在推进过程中竟然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这些人不仅抱有难以被发觉的侥幸心理,更有基于“经验”的退路--万一被查处,只要不被彻底曝光,总有跳转腾挪的办法。敢于对这些人和事“昭告天下”,至少有两点积极意义:一是让那些敢于“对抗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彻底曝光,以此表达州委、州政府动真抓落实、肃纪正作风的坚定决心;二是让更多党员干部产生更大的警醒并引以为戒。
    人民群众乐见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通报”成为常态,并热切期待这种“点名通报”在更大范围内引发“蝴蝶效应”,以此促进各级各部门及时跟进、广泛效仿,并通过越来越多的“点名通报”,进一步提升公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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