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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场监管局打出组合拳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甘孜日报    2023年03月15日

向群众介绍辨别真假农特产品常识。

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

促进药品经营单位合规经营。

约谈食品生产重点企业。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康定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广使用“外卖封签”。

◎本网记者 丁瑶 实习记者 冯丽娜 文/图

板块一 全面推进圣洁甘孜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

州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为核心理念,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打出一套“组合拳”,全面推进圣洁甘孜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目前全州各地已进入常态化工作阶段,涌现出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

综合施治,维权环境优化

州市场监管局以12315平台为“风向标”,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行政调解、行政约谈、行政公示、诉转案等多种手段,强化初查、反馈及“日通报”“点对点督办”工作机制,实现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2022年度,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267件,办理诉转案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

端口前移,消费体验升级

州市场监管局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快捷化解机制,推进经营者消费环节首问责任制、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率,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引导线下实体店自愿作出“无理由退货”和“赔偿先付”等承诺,充分保障群众线下购物“后悔权”“公平交易权”;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提质升级行动,在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树立了一批老百姓信得过的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街区、示范商户,营造了更安心公平的消费环境。

纾困助企,消费市场回暖

州市场监管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执行落实“证照分离”、歇业制度等各项改革举措,引导111户个体户完成“个转企”;狠抓助企纾困,有力协调落实国、省、州总共99条助企纾困政策;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点对点”分解交办、协调督促办理民营企业128个困难问题,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增添动能,市场供给优化

州市场监管局坚定不移地实施质量强州和知识产权两大战略,编制实施《甘孜州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甘孜州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批准发布10项四川省(甘孜州)地方标准,新增2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务实推出市场监管促进牦牛产业集群建设5条措施、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并狠抓落实;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全州专利授权189件,有效发明专利51件,有效注册商标9295件,地理标志商标68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个。全力实施“圣洁甘孜”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项目,累计44家企业120种产品获授权使用“圣洁甘孜”商标。

靶向监管,消费环境安心

针对消费环境难点、痛点问题,州市场监管局以“三品一特”(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为抓手,聚焦哄抬物价、缺斤短两、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乱象,实施靶向式治理。2022年查办各类案件1038件,罚没620万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件,全州市场秩序持续向好,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板块二 2022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健身房停业,预付费无条件退还

案情简介:2022年5月23日,消费者卢女士投诉其于2019年7月27日在甘孜州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购买了私教健身课程,学习期间该健身房频繁更换教练,之后更因经营不善转让给康定市某健身俱乐部,导致其报名的私教课程还有6000元左右无法退费,找原商家协商退费无果,遂投诉至康定市市场监管局。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诉后,康定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公司已将健身房转让给康定市某健身俱乐部,该俱乐部提供了转让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会员未完成消费的年卡由新公司承担完成本年度的剩余消费,但未约定私教课部分费用承担形式。2022年5月28日,康定市市场监管局对涉诉两家公司进行约谈,并向其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因争议较大,该俱乐部不愿意继续经营,原公司收回经营权并提出处理方案:公司将进行迁址,迁址完成后,会员可继续享受已付费权益服务;如迁址不成功,则按实际消费剩余金额进行退还。8月15日,该公司将剩余的6000元费用退还给消费者卢女士。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预付式消费引发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该案中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预付款后未履约的责任,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要求获得退还费用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其诉求得到了调解人员的支持,并在调解后完成费用退还。

典型案例二:

虚构价格——遭起!

案情简介:2022年9月5日,消费者余女士来电称,其于2022年9月5日在美团平台某包子店购买了餐食(包子、烧麦、鸡蛋等),结账时发现总价格与单价不相符,向商家反映无果,遂投诉至康定市市场监管局。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康定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调查,余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现场调取该店铺7月16日至22日的七日内销售记录,可见商家所售菜品均未按原价6元销售。最终,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店铺网上标定的原价是由康定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美团平台在康定市代理商)自行标注,与商家无关,当事人康定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存在涉嫌虚构原价的价格违法行为。2022年10月21日,康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该物流配送公司虚构原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康定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4日对其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案中,第三方代理商私自虚构原价,进行虚假折扣,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已成为广大消费者重要的消费渠道之一,部分电子商务平台及代理商为吸引消费,推出的优惠活动层出不穷,建议消费者进行多渠道对比,避免掉进虚假折扣的坑。

板块三 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涵义解读

1月11日,中消协发布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该主题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联合各方力量,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二是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强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帮助消费者了解相关知识,促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将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转化为新的增长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消费者投诉的便利度,加大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加强消费监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主动对接消费者需求,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2023年,州市场监管局、州消委会将围绕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并融入到今年的“3·15”活动当中,协同各方力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推动全社会形成“提振消费信心”的共识,服务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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