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聚焦甘孜 >> 浏览文章

我州率先在省内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

甘孜日报    2022年11月02日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州医保局获悉,我州近期出台了《甘孜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甘孜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州级统筹管理办法(暂行)》,从政策统一和资金统筹两个维度,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和救助纾困解难能力,充分做好医疗保障制度托底保障,解决大病重病患者负担较重问题。

在政策统一方面,明确了3个部分、11条举措。将救助对象统一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类,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明确救助保障范围,坚持救助基本,聚焦解决救助对象基本医疗需求,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合规费用。细化三重保障措施,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按救助对象参加甘孜州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最低标准,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给予资助。发挥医保主体保障功能,明确救助对象统一享受公平普惠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给予倾斜支付。夯实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补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施分类救助和倾斜救助。积极拓宽社会救助帮扶渠道,发展壮大慈善救助、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优化经办管理服务,构建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在乡镇设立医保服务窗口,全面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医疗救助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在资金统筹方面,对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账户、支出管理、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建立医疗救助资金“州级统筹,县(市)支出”管理模式,明确州、县(市)财政、医保部门在医疗救助筹资、支出等方面职责,理顺救助资金从分配到拨付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开展。建立医疗救助资金预算自然增长机制,划分各级政府筹资责任,形成充足、可持续的救助基金托底保障能力,确保救助工作有效开展。建立救助备用金拨付制度,每年制定救助备用金季度拨付计划,按季度跟踪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按年实行救助资金清算,并根据年度救助支出限额,对救助资金使用产生的一般性缺口,由州级调剂40%,县(市)承担60%,确保救助资金使用风险可控、运转高效。

记者 李娅妮


  • 上一篇:州经信局全面提升部门网站建管水平
  • 下一篇:没有了

  • 本文地址: http://www.kbcmw.com/html/xw/jjgz/84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