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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全力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甘孜日报    2021年07月20日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州卫健委获悉,我州以“两项改革”为契机,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力争到2025年,全面夯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立完善州、县(市)、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模式新”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和运行新机制。

我州优化资源布局,因地制宜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年内全面完成涉改乡镇卫生院整合工作,建制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藏医馆。原则上1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所在地行政村可不设置村卫生室,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与相邻行政村联合办好1个村卫生室。推进县域次中心建设,力争到2025年,完成22个民族地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调整后建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医疗设备配置等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优先调剂乡镇(村)公共服务机构闲置房屋和县域内闲置医疗设备予以补充。无法调剂或不具备调剂条件的,增加投入予以填平补齐。创新人才招引政策,以九龙县、乡城县为试点,推行“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方式改革和“县招乡用”招聘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探索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由县(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使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结合实际参照《甘孜州公益二类医疗机构员额制管理试行办法》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今年开始,新进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应具备中专以上医学学历(含师承)资格。进一步加大实施奖励约束政策,强力提高乡村医务人员持证率。今年年底前,出台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提升运营能力,严格资产管理。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的人、财、物等由建制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布局调整结束并挂牌运行后,由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开展资产划转和接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划转后整体资产核实和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统一规范命名并重新对调整后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执业登记。

见习记者 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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