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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车管所有序恢复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甘孜日报    2020年02月27日

本网讯 因突如其来的疫情,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暂停车驾管业务办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2月26日0时起,我省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决定于2月26日有序恢复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省上作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同样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我们车管所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平常办理业务的人员比较多,也是人员容易聚集的场所,按照防控相关要求,我们逐步有序恢复部分业务,我们作出了前来车管所办理业务车主及驾驶人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业务只允许本人办理,不得有陪同人员的硬性规定,是为了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安车驾管业务办理,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防控级别进行了调整,并不意味着防疫工作结束,因此,还是提倡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采用网上办,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c.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网上办理车驾管业务,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网上可办业务种类有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申请新车临时号牌;申请转出车牌临时号牌;期满换证;超龄换;遗失补证;损坏换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规定,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新购买的机动车未能及时办理注册登记,临牌已过期的,疫情期间不做逾期处罚;已在互联网选号未及时办理注册登记,系统自动延长选号有效期。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至(4月30日),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目前,全州18个县(市)交警大队及海螺沟直属大队均可办理7座以下免检车辆的注册、年检、补换证,转移,变更、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驾驶证年审、到期换证、补证、转入变更、注销及降级业务。因疫情特殊性,全州机动车驾驶证所有考试业务暂停办理,(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道路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对学习驾驶证临界到期的考生,请及时与车管所联系,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暂停办理机动车驾驶人现场审验教育学习业务和满分学习教育现场学习业务。

记者 马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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