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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法院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在落实

《甘孜日报》    2015年02月05日

    本网讯(韦杰)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强化措施,切实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全州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
    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全面落实中院党组成员向中院党组、中层干部向派驻纪检组及全院干警述责述廉工作。在进行年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州法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要求除党组成员在大会上向院党组述责述廉的同时,各部门负责人也要向派驻纪检组及全院干警进行述责述廉。基层法院院长及班子成员在向当地纪委述责述廉的同时向中院纪检组书面述责述廉。
    严格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去年初,制定下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层层签定责任书,逐级传达“压力”,明确责任。要求领导班子和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卷。今年初,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完成对州法院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卷的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工作。
     严格组织纪律。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选人用人、评先选优工作的监督力度,凡提拔使用、评先选优候选人推荐材料一律报纪检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否则一律不得上会研究。坚决落实党的集中统一和民主集中制,确保各项纪律落到实处。
     严格约谈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出台约谈制度,约谈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中院中层干部、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人民法院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并及时制止纠正问题蔓延。去年共约谈4人次,并专题召开了中院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暨“两个责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集体约谈会。
    严格案件监督机制。制作审务效能监督卡和廉政监督卡,并要求“两卡”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定期收回,要求各个环节建立相关发放登记台账,加大对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和新闻媒体等进行专题座谈4次,组织人民代表参加庭审旁听1次;由院专委、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评查小组,对案件庭审考评打分后,由审判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点评,有效监督了庭审规范。重新聘请各业务部门9名骨干力量担任廉政监察员,对案件的办理和过问情况全程进行监督,加强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
    严格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财务公开,强化“三重一大”、“三公”经费、“三个一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严格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行为,去年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涉及标的460余万元,参与评估、鉴定程序监督4次,坚持跟踪监督。
    严格执行中院党组成员督察带班制度。建立每月由一名院党组成员带班、纪检监察、政治部和人事部门配合对中院机关开展两次审务督察制度,严格按照审务督察和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暗访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全年专题向院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组织召开全州两级法院及中院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3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3次,制作警示教育图片专刊12期,在内、外网建立廉政专栏,上传廉政警示教育视频4部、各类纪律规定10余个,向全州两级法院发送廉政电子贺卡15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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