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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达县为惠农资金系上“保险绳”

甘孜日报    2019年04月12日

擅自扣留草补资金 党纪处分绝不含糊

本网讯 “我不该向牧民伸手,我真心实意接受组织给予的处分。”日前,色达县然充乡查启村党支部书记杨彭面对乡纪委送来的党纪处分时懊悔地表示。

2017年初,色达县然充乡德玛村、查启村、佐村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私下商议,擅自在三村路口分别设立3个检查站,组织牧民群众到该县珠日神山开展煨桑民俗活动,对拒不参与检查站值班和煨桑活动的群众实施罚款行为。

2017年底,德玛村、查启村、佐村在发放草补资金时,直接扣留村级草补资金56558.07元,另在草补资金中扣留对群众的罚款12600元,累计扣留草补资金共计69158.07元。

色达县纪委监委和然充乡纪委得知情况后,对该乡德玛村、查启村、佐村扣发2017年牧民草补资金进行了深入调查。查实三个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私自决定扣留群众款物、违规处罚群众的违纪事实,其行为涉嫌违反党的纪律,私自设立检查站涉嫌违法,应承担相应的党纪处分。因佐村党支部书记尼花于2017年3月逝世,不予追究。今年3月18日,经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然充乡德玛村党支部书记降称、村委会主任扎泽,查启村党支部书记杨彭、村委会主任秋多,佐村村委会主任贡布汪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要发挥抓早抓小的监督预防作用。为此,该县纪委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涉农专项扶持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管,规范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要求加强各部门涉农项目立项信息沟通,集中精力把好申报关、实地调研关、效益评估关,防止申报审核走程序、走过场,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开展“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王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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