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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实现——泸定县法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甘孜日报    2019年01月21日

2018年,泸定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州、县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忘司法为民初心,坚守公正司法底线,落实司法改革新部署,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纵深推进司法公开,提振队伍精神活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工作回顾

执法办案高效推进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08件,同比上升9.63%,审执结778件,结案率96.29%,收结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各项审判指标运行良好,继续保持在全州法院前列。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4件,审结33件,结案率97.06%。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侵害人身权利犯罪7件12人,“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6件19人;始终保持对黄赌毒和枪支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涉毒案件2件2人,涉枪案件3件5人,涉赌案件1件1人;全力守护青山绿水,积极参与“守护绿川2号行动”“绿色亮剑”行动,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件9人。重点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件12人,放火罪1件1人,交通肇事罪2件2人,有效治理社会乱象;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审理涉脱贫攻坚领域刑事案件1件1人,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20件,审结509件,结案率为97.88%,其中调撤案件365件,调撤率71.71%。审结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侵权纠纷44件,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225件,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97件。妥善处理物业纠纷37件。扎实推进家事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101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的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婚姻家庭和谐,本年度荣获全省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8件,结案率 100%。在审理涉及水电移民、乱象治理等重大敏感案件时,坚持依法、妥善、及时原则,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全县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2件,较去年上升20%。

突出“智慧执行”模式,全力迎战执行“决胜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36件,执结218件,执结率92.37%,执行到位标的1356.10万元。“三个90%”和“一个80%”核心指标全面完成。一是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充分利用智慧执行平台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共查询案件178件次,冻结款项731.53万元,实现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财产“一网打尽”,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二是全面落实“互联网+司法拍卖”。全年组织网络拍卖4次,成交额564.79万元,溢价率11.03%,网拍率居全州第一。三是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向银行、国土、公安出入境等联合惩戒部门推送失信人员信息24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9人次,限制高消费175人次,拘留1人,促使19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四是多方联动合力攻破“执行难”。召开工作联席会2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五是启动“执行+保险”新模式。与中国人保泸定支公司就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项目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有效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司法改革成效明显

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是实现法官队伍专业化。动态调整审判团队3个,从优遴选增补2名法官助理进入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34.36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4次,把脉会诊疑难案件38件。二是明确办案人员权责清单。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自行签发裁判文书,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审判权去行政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由个案审批、文书签发,转向案件质效监督和统一裁判尺度,全年纳入“四类案件”监管8件,确保用权受监督、放权不放任。院庭长全年办案417件,占结案总数的55.16%。三是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开展庭审、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三评查”工作,全年评查案件511件、庭审32场、裁判文书513份,合格率达100%,以评查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三项规程”规定实施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和法庭审理,有效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依法为未成年人、残疾人指定辩护律师6人,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

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123”模式。以“简案快审、普案简审、难案精审”为目标,精细构建“立案、审判”两个环节的繁简分流,建立“立案前委托调解、立案后邀请调解、诉中快速审理”三个渠道。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468件,同比去年平均审理天数减少5天,审理周期明显缩短、效率显著提高。邀请妇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第三方调解机构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10件,邀请、委托调解13件,指导调解12件,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一是办公办案实现“一张网”。全年电子公告案件5件,电子送达349件,切实实现了信息技术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的功能。二是审判管理步入“智能时代”。依托数据系统,对办案时限、文书送达、信息录入等流程节点实时监控,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研判,编发《审判管理分析与研究》12期。三是法院工作打开“阳光之窗”。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773份,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151件,点击观看人数4.53万人次,新增3条直播线路,实现所有科技法庭同时开庭、同时直播。本年度荣获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党建引领助推发展

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政治建设,夯实理想信念根基。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采取党课辅导、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完善机制“聚合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建立党建督导工作机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底目标和绩效考核。创新开展“红色教育”“党员政治生日”“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得到有效提高。三是典型示范“促争先”。深入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通过打造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示范岗、设置“我是党员我争先”标识牌等方式,落实党员公开承诺、挂牌上岗制度,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荣誉意识。

加强素能培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专业调训、视频培训、四川法官网络学院在线学等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提升。受对口援助法院邀请,组织12名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培训,选派13名干警进行跟案学习。二是开展技能比武活动。开展“办案能手”“执行快手”“十佳庭审”和优秀文书评比活动,干警业务能力大幅提升。4名法官实现择优晋升,3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4名干警在省、州、县技能比赛中斩获佳绩。

坚持从严治院,筑牢廉洁司法防线。一是清单明责,以上率下“不松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厘清责任、明确任务。二是定方画圆,落实任务“不甩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覆盖研判和重置岗位廉洁风险点28个。三是考核督责,强化问责“出重手”。建立立、审、执全方位审务督察机制,组织审务督察、回访当事人16次,重点整治“六难三案”问题,防止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反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主动加强沟通,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开展“一对一”代表委员监督联络活动,走访代表委员45人次,二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法院公众日”“宪法宣传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座谈交流。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道,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300余条,实现法院与公众“微”距离。三是依法接受诉讼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职能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健全与检察机关沟通机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院相关部门监督案件办理35件次,对审判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司法为民持续深化

全面服务发展大局

强化便民措施,保障群众诉权。一是深化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全力打造“诉讼服务实体店+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电话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13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以上;开通涉民工工资、涉军以及涉脱贫攻坚领域案件的立案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服务32件次。二是持续开展夜间法庭、假日法庭。冷碛法庭灵活安排开庭时间,方便当事人更好地参加诉讼。海螺沟法庭启动旅游假日法律服务活动,在游客服务中心设立旅游案件速裁庭,开通24小时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快速化解涉旅纠纷21件。本年度海螺沟法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8.3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主动接访群众,化解信访难题。建立立案法官日常接访、审判法官专人接访、院长定期接访的三级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日常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全年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00余人次,通过面对面交流,将“苗头案”稳控化解在基层,确保无非正常上访,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润育工程”,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到学校、企业、社区村组开展普法宣讲12次,听众达3000余人。编印《以案说法(三)》等法律宣传资料,向群众发放2000余份。二是实施“巡回审理”常态化。精心选取赡养、民间借贷等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件巡回审理,全年开展入户调解案件76件次,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以案说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三是媒体互动扩大宣传。通过邀请媒体采访报道、录制“执行局长面对面”访谈节目、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不断拓展宣传平台,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紧扣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大局。一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选派4名干警全脱产驻村。在共建(联系)村上党课和法治课8次,组织县内考察1次,开展联谊会1次,指导完善党务村务制度3个,帮扶贫困户房屋加固维修金和产业扶持发展资金3.7万元,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访贫问苦、以购代捐等活动7次,帮助协调解决“五改三建”、灌溉水渠、产业路发展等项目问题,积极推动村活动阵地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扫黑除恶审判团队,开展线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结合乡村治理、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17次,发放宣传读本、画册2000余份,营造打击声势。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与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互动协同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泸定县法院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州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扣县委“135”工作思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为工作目标,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为建设红色宜居、美丽小康新泸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围绕这一工作思路,2019年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坚定信念,在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持续用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法院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切实践行“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

坚守正义,在更好地践行为民宗旨上持续用力。依法妥善审理涉黑涉恶、涉环境资源以及涉脱贫攻坚领域的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法院升级版,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六个结合”要求,着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持续解决“执行难”。

服务大局,在更好地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上持续用力。坚持党委领导,切实推进服务大局实质化。认真开展脱贫奔康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街长”制度,助力城乡提升工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勇于创新,在更好地推进司法改革上持续用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深化涉诉信访工作和家事审判改革,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严字当头,在更好地建设过硬法官队伍上持续用力。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八个本领”,创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

(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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