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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被动化解”向“源头主动预防”转变 稻城县法院破解执行难

本站原创    2018年06月21日

   

    近日,稻城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刘XX的电话“谢谢你们了!房子钥匙我已经取到。感谢稻城法院的执行法官们!”电话这边都能感受到当事人激动的心情。 这位申请执行人刘XX在不久前还写信给州纪委,称自己充满希望到稻城投资,但由于稻城县投资环境不好以及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执行不力等原因,自己的权益未得到法律保障。刘XX的态度为何会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呢?

    案件源于刘XX和胡X签订的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胡X因不按时缴纳房租被刘XX诉至法院,当时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于承租人胡X未在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刘XX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胡X ,但胡X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在该院依法将其经营的酒店和超市查封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被执行人胡X并未在期限内履行约定义务,所以刘XX这才向州纪委递交了信件反映情况。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于2018年330日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执行方案。次日,便由执行局局长白马曲珍带队赶往刘XX的住所地,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刘XX向州纪委反映情况的原因并不是如信中的写的那样,而是担心胡X的合伙人帕X威胁自己。该院执行法官向刘XX释法明理后,邀请其一同前往被执行人胡X住所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以及财产线索。

    由于被执行人胡X在春节后已经失踪,目前下落不明,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该院决定启动强制腾空程序。利害关系人帕X得知这一消息,到场扬言“如过法院强制收回房屋,我将死在里面。”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其耐心为其出示执行依据,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后,帕X表示自己不会妨碍执行。

    该院依法将位于稻城县金珠镇金珠佳苑1期1号整栋商业楼(即金穗子酒店和珂瑞购物中心所在地)强制腾空后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刘XX

    此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既挽回了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又推动了执行信访由“事后被动化解”向“源头主动预防”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稻城法院将继续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县域经济的建设大局,紧紧围绕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首要任务,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法,深化服务效果,为稻城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稻城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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