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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法院助民工追回110万元工资

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03日

      本网讯(县委中心报道组 叶强平 四郎正呷)日前,从三台县来理塘县打工的徐思炳得知20万元工程款已执行到法院后,高兴地说:“领到工程款后,我立即向手下做工的农民工兑现工资,让他们安安心心回家过年,农民工不能按时拿到工资,我也很着急”。去年,理塘县人民法院为民工追讨拖欠工资110万余元。

      据了解,理塘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徐思炳起诉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工程款20万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原告起诉的公司已面临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下落不明,因此,办案法官告知原告可以要求业主方来支付该笔工程款。

      办案法官了解到,虽然原告起诉的是要求给付工程款,但实际上徐思炳在收到该笔欠款后,打算第一时间为做工的农民工给付工资。因此,在了解案情后,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协议,徐思炳可拿到工程款20万元。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三天时间,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积极为当事人追回了欠款,挽回了当事人的损失,保障农民工能够安心回家过新年。

     近年来,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案件,对化解此类纠纷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具体。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的农民工因为不懂法律,很多时候不了解法律程序,有的节假日都来立案,对于该类案件,该院采取节假日立案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采取减、免、缓交诉讼费,快速、及时的办理该类案件。

     该县人民法院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加强调解。对于涉及在外地的企业,承办法官积极前往企业办公地点就地办案,加强与企业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方协调,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对因工资拖欠影响生产生活的农民工,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司法救助金里先垫付其部分工资,待案件执结后再行计算。

      该县人民法院院长罗勇介绍,2017年,该院民庭共受理劳务报酬类案件10起,为当事人挽回劳务工资共计110万余元,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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