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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甘孜日报》    2015年03月04日

——在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鹏飞
(2015年1月24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强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确定的“重生态、强基础、壮产业、惠民生、保稳定”的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积极担当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职能着眼全局,在服务改革发展上下功夫
       州检察院制定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甘孜藏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加强“三化联动”、生态环保、开放合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司法保障力度,优化净化改革发展环境。
       主动跟进抓落实,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涉嫌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5人,提起公诉9人;从严惩处破坏经济建设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8人;促进健全市场和社会诚信体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次;牵头制定《关于加强全州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34人、起诉29人,依法落实环境资源补偿修复机制,督促林业部门依法追收涉案恢复林地种苗及人工栽植费。我州生态资源检察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办理的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发布。
       积极参与抓服务,全力助推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发展。康定“11·22”6.3级地震发生后,州检察院迅速反应,赓即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关于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同步开展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指导灾区检察机关全力投入抢险救灾,严厉打击涉灾刑事犯罪,同步开展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等工作。灾区检察机关主动深入抢险救灾一线,充分履职尽责,确保了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灾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突出执法重点,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上求突破
       强化底线思维,不折不扣落实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各项部署,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树立法治权威。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积极投入反自焚防群体性事件专项斗争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活动,在“两抢两盗一诈骗”、禁毒、扫黄打非、依法治州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充分履职,提前介入重特大、疑难、恶性案件42件,对重点案件实施专案攻坚。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涉嫌各类刑事犯罪535人、提起公诉599人,同比分别上升14%和41%,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突出打击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批捕266人、起诉270人;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批捕85人、起诉78人;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贩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12人、起诉112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关注重点人群。不断探索完善法律监督新举措,力求更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依法不批捕未成年人14人(不捕率45.16%),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推进依法治寺,依法办理宗教领域刑事犯罪,批捕3人、起诉1人;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走访宗教人士178名,调处矛盾纠纷2起,提供法律服务42次;强化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同步法律监督,纠正违规违法21件;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继续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讨薪金49万元;积极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帮助被害人及亲属34人落实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协调落实低保5人。
       强化诉讼监督,推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严格遵循修改后的“两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51人、不起诉47人,对裁判正确的案件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81件不捕、30件不诉和6件疑难案件化解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进认同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确保案结事了人和。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11件,同比上升120%;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诉3件,同比上升200%;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比上升171%;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40件(次),成功追诉漏罪3件、追诉漏犯4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7件,督促收监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罪犯1名。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达标工作取得新突破,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我州6个检察室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13个检察室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全面落实维稳防控部署,促进全民守法。综合施策,统筹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面加强重要敏感节点稳控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积极参与治安重点整治,深入推进平安甘孜建设。在维稳防控工作中,共调动警力21000余人(次),出动车辆4100余台(次)。结合法治甘孜“全民动员学法年”和“六五”普法要求,以推进“检察官法律服务八进活动制度化”为载体,举办“检察举报宣传周”大型法宣活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着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一年来,检察官藏汉双语法律讲座宣讲法规政策290余场(次),检察文艺小分队送法下乡6次,制作发放藏汉双语法宣资料2万余份,与州教育局共同编印青少年普法读本8万册,向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近万名群众、僧尼受到法治教育,全民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与上年同比,全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捕人数下降84%,起诉人数下降92%;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人数下降19%,起诉人数下降10%。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在惩防腐败中出重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紧密结合办案同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根源上遏制和减少腐败,切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以推进廉洁从政为核心,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共依法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33人,其中大要案占87%,同比上升14.5%;案件侦结率82%、移送起诉率9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8万元。
       以“侦防一体化”建设为重点,深化职务犯罪预防。针对职务犯罪易发高发领域,大力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广泛开展预防“五进”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和源头治理。先后举办预防专题讲座35场(次),受教育人员3100余人(次),组织800余名干部职工到新都桥监狱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与国网、华能公司等5个国有企业共建预防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开门大接访活动,现场接访90余人(次)、解决问题3件。《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获得州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以“两法衔接”机制为依托,促进依法行政。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法律监督薄弱环节。检察机关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9次,与州级13个部门联合制定执法规范性文件7份,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久押不决案件清理”专项工作,提前介入行政执法案件19件,督促移送涉嫌刑事案件线索6起。
       四、拓展司法服务渠道,在服务民生上增实效
       强化常态意识,进一步落实《全州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举全州检察之力服务民生,突出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加力推动群众工作全覆盖,提升服务群众实效。制定检察机关《推动落实群众工作六个活动实施方案》,努力帮助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密切检民关系。两级院592名检察人员与2741户农牧民结对认亲,22个党支部与43个村支部共建共创,65名干警与69名孤儿真情扶助,188名干警与特殊困难群体爱心帮扶。全年共派出“检察小分队”198个3300余人(次),走访农牧民群众14600余人,深入20座寺庙开展“同心同向”活动,投入联系点帮扶款物折资35万元,协调争取项目资金100万余元,为农牧民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46个。
       完善法律便民措施,依托执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立案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7人。深化检调对接机制,更好搭建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制定落实《建立健全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全面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渠道,推行实名举报答复保护等制度,共受理举报和控告申诉105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55人(次),依法稳妥办理重大敏感案件15件,直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5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13件。州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康定、泸定、炉霍县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
       大力推行“阳光检务”,积极回应群众法治关切。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增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全面改版检察门户网站,开通检察微博、微信、网络查询、检察长信箱等互动平台,建成12309网上举报及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公开发布图文信息1801条,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5件、重要案件信息30条、法律文书33份,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评议职务犯罪和减刑、假释案件庭审42人(次),1件拟撤销、1件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通过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五、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在增强发展后劲上作提升
       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及时向党委汇报、请示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会议26次、视察工作34次、测评20次,两级院检察长走访驻地各级人大代表73人。推进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年”活动,严肃整治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自身严格公正执法。州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34次,对全州2012年以来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对枪弹、车辆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积极推进案件管理和检察业务绩效考评机制改革,切实发挥引导、激励和规范作用。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938件,接待律师及案件参与人信息查询100余人(次)、阅卷10次,听取辩护人意见19人(次)。
       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强化执行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针对性推进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引导干警做有理想、有担当、有操守的检察干部。针对班子和队伍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完善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动真碰硬转作风、正检风。切实转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两级院基层党建、“四好”班子和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年有59个(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高检和省、州党委政府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1名干警被授予我州“劳动模范”称号。
       加强干部人才培养,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能。切实加强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任用各县检察院班子成员7人,新补充检察工作人员37名,有针对性地对基层院班子履职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掌握全州干部情况。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训2600余人(次),会同毗邻三省藏区检察院建立了“康区检务协作机制”,举办了全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培训班,建立了外派干警学习锻炼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2014年我州多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及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佳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夯实基层基础,增强执法保障。强化州院指导基层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了财务和枪弹、车辆管理专项检查,稳步推进 “两房”建设,康定、石渠、色达县院已竣工投入使用,州院、丹巴、理塘、德格县院即将开工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两级院远程信访接待室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通过了测评,派驻看守所和监狱检察室保密分支网络建设已经启动,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各位代表,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州、县两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支持以及对口援助检察机关无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和全州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致以衷心的感谢!
       2014年,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期检察工作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的方式依然单一;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三是队伍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与法治要求还有差距,检察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干部人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人才难进、人员流失问题仍然存在,执法保障仍然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州委十届六次全会、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州“两会”精神,自觉融入全州发展改革和依法治州大局,认真深化检察改革,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甘孜、平安甘孜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服务保障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依法保障灾后重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探索提起公益诉讼,促进全州经济“统筹联动、稳中求进、加快发展”。全力投入乡村治理和依法治州集中整治“十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性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司法服务措施,强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进群众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快速、稳妥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纠正办案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推进我州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动态、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
       三、落实检察改革任务,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中央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将逐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全州检察机关将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民族地区实际积极提出有关建议,按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检察改革顺利推进。
       四、强化执法保障,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继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狠抓检察执行力,开展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推进检察人才工程和检察文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业务领军人才,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持续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基层院“八化”建设,依托对口援助机制提升内生动力,推动全州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下,在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知责担当、开拓进取、忠诚奉献,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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