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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十条措施 让“米袋子”又好又安全

四川日报    2022年08月19日

  ●配套设立市和区(市)县两级总田长和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田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机制

  ●积极推行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探索大豆完全成本保险

  ●大力实施“退林还耕”,鼓励低效林果、苗木有序腾退恢复种粮,对恢复种粮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地力提升和水系完善工程补助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红霞)成都近日出台《成都市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的十条措施(试行)》,探索推行“田长制”,用两年时间,建立完善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激励制度,保障“米袋子”又好又安全。

  十条措施分别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探索推行“田长制”;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推进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健全市场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激励机制;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种植动态监测。

  其中,探索推行“田长制”方面,成都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此,成都配套设立市和区(市)县两级总田长和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田长,分级压实总田长、田长相应耕地保护工作责任,构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机制。

  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方面,成都着力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政策,积极推行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探索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大力实施“退林还耕”,鼓励低效林果、苗木有序腾退恢复种粮,对恢复种粮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地力提升和水系完善工程补助。支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规模种植水稻(含制种)、小麦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年每亩200元的财政补助。

  健全市场粮食监测预警体系方面,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粮食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

  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种植动态监测方面,成都一方面用“硬的一手”,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另一方面用“软的一手”,从依法管控的硬措施和必要补偿的软办法入手,构建严管土地用途、严格主体准入、严防经营风险,村级掌管、镇级代管、县级总管“三严三管”机制,切实加强农用地流转管控。

  此外,成都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对耕地保护年度考核前3名的区(市)县各奖励年度用地计划指标200亩;对考核后3名的区(市)县扣减相应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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