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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助企健康发展30条”

四川日报    2022年04月12日

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全行业纳入本轮房租减免政策

  ●新上重大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允许临街店铺有条件开展外摆经营和各类促销活动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莹佩)4月11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助企健康发展30条”),围绕降低中小微市场主体经营成本等8方面出台30条扶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

  当天上午,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助企健康发展30条”的第1条,就围绕“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通过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让利、给予承租人补贴等方式,缓解成本负担。

  此次政策惠及企业类型,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主体包括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减免行业在国家政策明确针对服务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全行业纳入支持范围。

  减免力度方面,“助企健康发展30条”明确,对受惠企业一次性减免至少3个月房租。其中,对承租房产位于2022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范围内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租。经初步测算,本轮仅成都市属国企就预计减免超3亿元。成都市国资委已草拟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发布。

  为保障工业企业稳定发展,成都将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相应给予1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投资扩产方面,对既有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2%给予最高120万元补贴。对新上重大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助企健康发展30条”中,有5条措施聚焦强化服务业企业帮扶激励。针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22年度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市且规模达到10亿元(含)到500亿元(含)的,将分别给予30万元到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将开展“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项目”认定,并按照投入资金比例、示范带动作用等绩效,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50万元补助。同时,对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新(改)建停车场、游客中心、游步道等,按照投入资金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鼓励商贸零售和餐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新模式,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允许临街店铺在划定区域内和节假日期间,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交通安全情况下,开展外摆经营活动和各类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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