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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生态日宣传教育暨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甘孜日报    2022年03月16日

图为增殖.jpg

图为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本网讯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生态立州战略。3月11日,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司法局、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泸定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等部门在我州大渡河畔举行“甘孜州第9个“3·11”生态日宣传教育暨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是采用人工方式,通过放流、底播、移植等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进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大渡河的环保活动中,泸定县热爱生态的各界人士自发成立了泸定县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志愿服务队的号召与倡导,越来越多的市民坚持做绿色环保理念的践行者、做绿色生态文明的推动者、做生态保护的参与者。活动中,志愿者发出倡议:大家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担负起保护水生态环境的重要责任。

活动现场,水生生物检验检疫人员现场宣读了放流水域水质检验报告和鱼苗产地检疫报告,四川省成都市国立公证处公证员宣读公证词后,环保志愿者衡静和大家一起将适宜当地水域的7万尾齐口裂腹鱼、3万尾重口裂腹鱼鱼苗放流到大渡河。

“大渡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作为是长江支流岷江最大的支流,我们有义务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夯实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绿色根基。”衡静在采访中告诉记者。

“以水养鱼,以鱼养水,才能构筑鱼水共欢的生态系统,进而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谢礼告诉记者,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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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以来,我州的地表水水质在全国地级市以上(城市)排名第27位,在全省稳居第一。其中,泸定大渡河流域的水质是地表水一类标准,泸定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去年全省183个县级排名中也是排名第一。

近年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按照州委总体工作格局,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川西北生态建设示范区,持续深化河湖长制,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打造幸福美丽河湖,维护甘孜河湖安澜。

见习记者 杨沛月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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