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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应急处置跑在事故灾难的前面

四川日报    2021年09月07日

全省各级政协围绕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下的城市安全问题建言献策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婷

  8月23日,四川送走了今年第三场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8月24日9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终止四级防汛应急响应。

  随着全球气候显著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在全球呈频发重发态势。而四川作为自然环境复杂区、人类活动多样区,面临极端自然灾害的风险更多、更大。

  近两个月来,我省各级政协聚焦强降水灾害性天气的应对,纷纷提出意见建议。“从资金使用效率考虑,我们不可能按‘千年一遇’来进行工程设防,但可以按‘千年一遇’来设计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管理。”大家认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应当遵循“适当过度”原则,建立超出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机制,让应急处置跑在事故灾难的前面。

构建以“大应急”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

  7月9日至11日,受强降雨影响,巴中、达州、南充等7个市42个县(市、区)434个乡镇58.94万人不同程度受灾。

  “四川是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高危省份之一。极端天气导致的自然灾害,使我省应急能力建设面临巨大挑战。”亲历这次暴雨过程,省政协委员、南充市政协副主席王晓贤指出,当前,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基础仍然存在条块分离、联动受限,应急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不到位,应急救援队伍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应加快构建以“大应急”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省、市、县在统一的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下“一盘棋”推进。同时,建立完善城乡基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等基层治理机制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公共事件处置,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全面参与的多元应对格局。

  “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带来巨大人员财产损失,折射出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力度不到位的问题。”民盟自贡市自流井区总支副主委、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宋健建议,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针对未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未严格落实应急措施等情形,增加根据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措施。

  针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家建议:对各地的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全面摸排,建立覆盖主要灾害和公共安全领域、不同主体来源构成和不同专业等级层次的应急队伍力量。支持村(社区)、市场和社会主体组建社会救援队伍,参与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增强公安、消防、民兵等常备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水平,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专业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加强科普宣传,让气象知识进校园

  “最近极端天气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给全国人民上了一堂现实版的警示教育课。加强气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刻不容缓。”来自各地政协的社情民意反映中,这一呼声特别高。

  南充市政协委员、南充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郑红建议,大力开展气象知识科普“宣传月”或“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平台,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对因极端天气造成次生、衍生灾害的相关应对知识等,提高群众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的自觉性、警觉性,最大限度做到适度反应、快速响应。”

  宋健呼吁,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基础知识编入中学地理教材、小学科学教材,加强相关知识的基础教育;由气象部门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共同负责,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制作音视频、举办漫画展、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对突发气象灾害进行科普宣传。“坚持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最大限度提高全民在面对极端天气时的应急能力。”郑红补充说。

  “普通公众应对极端天气如特大暴雨、地质灾害等应急避险的常识、安全逃生意识以及自救互救技能等知识经验特别缺乏,尤其是在地铁等密闭空间遇到紧急情况时缺乏应对措施和经验。”在泸州市纳溪区政协委员王星月、刘天洪看来,提升公众应对极端天气能力,一方面要进一步向公众普及极端天气下的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和技能知识,另一方面,也要多开展极端天气应急演练,提升各级各部门和公众的实际操作能力。

增强城市地铁、隧道等应急管理能力

  据九三学社成都市委主委、四川大学教授徐玖平了解,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已有48个城市开通了轨道交通,仅今年6月的运输量就达19.8亿人次。“为避免极端突发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亟需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徐玖平说。

  徐玖平建议提升轨道交通安全设计标准。“地铁线路封闭、空间有限、客流量大、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等紧急事件,可能引发高温缺氧、浓烟毒气等问题,严重影响人员疏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在考虑经济性的同时,应适当提高地铁安全设计标准,增加制氧设备,增设顶棚逃生口,兼顾防水、防火、防爆,保证结构稳固。”

  “由于疏散线路有限、浸水停电导致各种设备停运等原因,地下空间在遭受洪水灾害时往往损失巨大。”致公党四川省直工委四支部党员、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副部长周敏建议,将地铁和地下空间的洪水防治作为重要课题,健全完善地下空间防汛的法律保障,统筹指导各方做好地下空间防汛工作,协同多种防水措施共同发挥作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灾害治理体系。

  泸州市纳溪区政协委员王星月、刘天洪等进一步建议,在城市规划设计时应参考当地极端天气极值,提高设计应对标准至百年一遇或500年一遇,或者在设计建设时提出应对极端天气的对策建议、措施办法,在显著位置标注遇到极端天气时的处置方法、安全通道、躲避场所等,提升城市在应对极端天气时应急管理能力。

  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协委员、金龙镇政府干部韦正则关注隧道的防洪能力问题。韦正认为,由于隧道相对位置通常较低,而现在隧道建设的排水能力最高标准是按照50年一遇暴雨水量进行设计的,遇到极端天气难免力有不逮。为强化隧道水灾防患功能,建议对内部地势低洼、长度达到一定规格、在极端情况下有较大积水风险的隧道(含高速路、高铁、快速路的下穿隧道等)进行全面摸排统计,在各隧道易积水处的前后路段,配备一定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皮划艇等水上急救物资,以便受困人员能够及时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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