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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

甘孜日报    2020年08月28日

本网讯 8月25日,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回顾总结去年以来州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协作配合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协作配合,不断巩固我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谢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姚彬主持会议。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李强,州法院院长付宝,州检察院检察长廖学东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甘孜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通报了今年1至7月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2019年以来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向州纪委监委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和办理情况,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审计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责围绕反腐败协调工作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加强反腐败斗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本质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关键是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重点是有效组织审查调查工作,提升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的质效,目的是确保案件查办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工作应当遵循“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当前,协调工作有力有效、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各成员单位功不可没;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落实工作规则,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解决好“为谁做”“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紧密协作配合,切实把反腐败协调机制优势转化为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成员单位联络部门负责人及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

见习记者 德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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