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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印发通知 稳妥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甘孜日报    2020年04月22日

开检时间不得早于开学复课后14天,原则上于6月15日前完成

本网讯 日前,甘孜州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州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通知》从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等三个方面,对我州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进行全方位周密安排。

《通知》指出,体检是高考的重要环节,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各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在当地招考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招考部门、卫健部门、体检医院和学校组成的体检工作组,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体检的统筹研判、协调部署,确保体检工作公正、公平、安全。

《通知》明确,要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体检方案,做到一地一案,一校一案,精准施策。各县(市)招考部门、体检医院和学校制定的体检工作方案,经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要合理安排参检时间与人数。各县(市)要把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式开学复课后,各地要充分评估疫情防控风险,合理规划体检时间,条件不成熟不开检。开检时间不得早于开学复课后 14 天, 按照省上要求,除州外挂考学生外体检工作原则上于6月15 日前完成。招考部门、体检医院和学校应坚持错时错峰体检的原则,合理安排参检学校和参检人数,每一项检测项目每队参检考生人数不宜过多,相互间保持足够间距。

要做好检前筛查工作。各县(市)要做好对参检学生和体检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的排查工作。州内高中、中职学校已复课的在校学生由学校和卫健部门对学生进行筛查判断后组织学生集中体检;对州外挂考的学生应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有条件回州的应尽量安排在州内学生体检完后单独组织进行,对暂无条件回州的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组织进行;对湖北、道孚县“五乡一镇”19 个疫区村(社区)及境外返州学生凭《核酸检测报告单》+《安全复学承诺书》+《健康信息跟踪报告》齐全后,根据各县(市)实际可靠后单独组织体检,也可以随班体检。对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及时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并配合核酸检测。

要灵活体检方式。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进行综合研判后选择医院送检到校或学校组织考生到医院进行体检。有条件的县(市)应尽量采取医院送检到校的方式开展体检工作,学校要提供适合的体检场所,开设单循环专用通道,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体检现场,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对于确实无法做到送检到校的,应坚决落实“医检分离”所需检查项目须在独立的区域内完成;要加强对体检场地的管理,严格落实防护措施,配齐配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体检场地,严禁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以外的人员进入体检区域;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清洁与消毒和空气消毒。参加体检工作的考生和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司机)必须佩戴医用口罩。省内专家已经讨论制定了体检机构院外移动体检和院内体检流程(见附件),各县(市)可参考实施。

要加强应急管理。各地招考部门、卫健部门、体检医院和学校要加强体检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体检工作应急预案,确保体检工作安全有序。

记者 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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