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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综合执法用车将跨部门统筹使用

四川日报    2019年08月07日

 全省加快建设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

  本网讯(宋立新 钟振宇)我省正抓紧开展执法执勤用车及其他行政执法用车信息数据录入,要求各地尽快建成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最迟于12月底前实现执法执勤用车跨部门统一调度使用。这是记者8月5日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的。

  能够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为中央明确的10余个部门(系统),包括公安(含铁路公安、民航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税务、海关、市场监督、农业、林业、交通(海事)、海洋(海监)、纪检监察等。根据中央车改办要求,除公检法司、安全、纪委、监委等几个工作性质特殊的部门可单独建立本系统监管平台外,其他执法执勤用车需全部纳入全省公务用车平台“一张网”统一监管,可与其他行政执法用车一并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统一喷涂“综合执法”标识,逐步实现跨部门统筹调度使用。

  为加快推进这项重大改革,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公车主管部门抓紧完成执法执勤用车及其他行政执法用车信息数据录入工作。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特殊需要的车辆外,其他执法用车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终端。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负责人介绍,实现信息化管理后,各地有关部门能对车辆实现线上调度派遣,使用状态实时监控,而且为逐步实现跨部门统一调度使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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