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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0市各获超500万元激励金

四川日报    2019年07月14日

    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14个市(州)完成半年目标任务,分别获得目标任务考核激励资金250万元

  ●15个市(州)空气质量改善或保持稳定,获得相应改善激励资金

  本网讯(殷鹏)7月12日,记者从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报告出炉,全省有10个市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各获超过500万元的激励资金。其中,自贡因改善幅度最大,获得空气质量激励资金1065.28万元。

  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增加到1.5亿元。1.5亿元激励资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按照《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相关规定,今年上半年,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遂宁、内江、南充、广安、雅安、眉山、阿坝、甘孜、凉山14个市(州)完成半年目标任务,分别获得目标任务考核激励资金250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成都、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遂宁、乐山、内江、南充、宜宾、广安、雅安、眉山、甘孜15个市(州)空气质量改善或保持稳定,获得相应改善激励资金。其中,自贡改善幅度最大,获得815.28万元激励资金,成都改善幅度排名第二,获得590.47万元激励资金,雅安改善幅度排名第三,获得529.48万元激励资金。

  两部分激励资金相加,则为总得激励资金。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有10个市获得的激励资金超过500万元,分别是:成都、自贡、德阳、绵阳、遂宁、内江、南充、广安、雅安、眉山。这些激励资金,都将用于各地提升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空气质量方面,上半年我省主要考核指标PM10和PM2.5实现“双降”。其中,全省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8.9%,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优良天数比例则为87.3%(未扣除沙尘),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值高温酷暑季节,光照强、温度高,极易发生臭氧污染,建议各地严格落实臭氧防控方案,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落实企业错峰生产,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更多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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