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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征求意见:拟适度降低山区高速收费标准

成都商报     2019年03月26日

目前,四川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采用的是“收费基价+桥隧加价”。而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25日了解到,新的定价办法从2017年开始酝酿。

新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拟采用“基本标准+投资调整”综合核定。基本收费标准按投资8000万元/公里计算,客车一类车为0.50元/车·公里,货车为0.075元/吨·公里,桥梁和隧道不再单独核定加价收费。

这一份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研究起草的《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基本标准+投资调整”

基本收费标准按投资8000万元/公里计算,客车一类车为0.50元/车·公里,货车为0.075元/吨·公里,桥梁和隧道不再单独核定加价收费

动态管理

根据车辆类型、通行路段、通行时段、支付方式、路况水平、服务质量、交通流量等因素,高速公路可实行差异化收费

基本标准 客车一类车0.50元/车·公里

《意见稿》明确四川新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采用“基本标准+投资调整”综合核定。即以全路段整体投资计算公里造价,对应确定全路段统一的综合收费标准。桥梁和隧道不再单独核定加价收费。

基本收费标准按投资8000万元/公里计算,客车一类车为0.50元/车·公里,货车为0.075元/吨·公里。

投资超过8000万元/公里的,以1000万元作为递进单位,客车一类车收费标准调增0.05元/车·公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调增0.0045元/吨·公里。

同时,按照合理性原则,对高速公路收费水平进行综合控制。收费项目客车一类车最高不超过1.20元/车·公里,货车最高不超过0.138元/吨·公里。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存量不变、增量调整、保本微利原则,以“一路一测”方式,重新进行核定,且不超过新建项目定价上限标准。

动态调整

根据通行路段时段差异化收费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在现行定价机制下,四川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除部分政策性优惠外,在收费期内基本上是批准之后一直不变、执行到底,未与通行服务水平挂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意见稿》规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主要包括运营收益调整、挂钩管理调整、差异化收费、下调优惠等方式。

其中,运营收益调整是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项目决算投资、路网交通量、运营成本、投资收益等因素实施综合收益评估,合理调整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标准。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全省统一评估。同时,严格实施四川已出台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根据考核结果,调整收费标准。而企业在批准收费标准范围内或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下调收费标准或以其他方式优惠。

此外,多省已实行的高速路差异化收费有望在四川落地。根据车辆类型、通行路段、通行时段、支付方式、路况水平、服务质量、交通流量等因素,高速公路可实行差异化收费。

助力脱贫

适度降低山区高速收费标准

据介绍,《意见稿》基于“用路者付费、差别化承担”的理念,以推进降本增效为重点。总体保持现有高速公路通行费价格水平,防止大幅波动,确保新旧定价模式平稳过渡。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稿》中涉及的收费标准和期限,采用“新路新办法、老路老办法”的方式,对《意见稿》施行前已收费的项目,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执行。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还了解到,四川省贫困山区新建高速公路桥隧比高,按照现行“收费基价+桥隧加价”计算,即将通车的多个山区高速公路项目符合加价的桥隧较多,车辆通行费整体偏高。如采用“基本标准+投资调整”定价模式,将适度降低山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助力精准脱贫攻坚。经初步测算,与老标准相比,2019-2020拟批准收费的13个项目中,货车通行费标准显著降低,平均降幅达18.2%。

而将服务质量与高速公路收费挂钩,综合服务水平、运营成本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有利于激活投资主体优化服务的积极性,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和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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