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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甘孜日报    2019年01月11日

(2019年1月10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康主任受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19年,州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州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两个关键、抓好三件大事、补齐四大短板、夯实五大基础、实施六大战略”总体工作格局,围绕推进“三创联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州进程,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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