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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87.9%

四川日报    2018年09月14日

 对生态环境问题愈发重视,整改力度持续加大

  全省自然保护区内发现的125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00个,整改完成率达87.9%

  334个矿业权问题已整改完成299个,整改完成率达89.5%

  148个旅游开发问题已整改完成124个,整改完成率达83.8%

  本网讯(殷鹏)9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8月底,全省自然保护区内发现的125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00个,整改完成率达87.9%。其中,334个矿业权问题已整改完成299个,整改完成率达89.5%;148个旅游开发问题已整改完成124个,整改完成率达83.8%。

  去年,借中央环保督察之机,省政府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在全省自然保护区内共发现1252个生态环境问题,将其纳入了《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实行省领导挂牌督办,每月调度通报。

  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严格督导整改,绝大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问题愈发重视,问题整改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破坏程度逐步减轻。比如,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已逐渐压缩开采面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州段79个砂石堆场和3个非法码头已完成整改;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30个小型水电站中,应取缔的29个已全部拆除。

  同时,针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我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追责,对部分地方自然保护区问题突出、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市县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通过持续高压督导和严肃问责,打消了一些干部的侥幸心理,夯实了“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动真碰硬,扎实推动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守法律底线,严格处置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老问题和发现的新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进行生态修复的坚决修复,坚决杜绝在问题整改上搞变通、打折扣,实现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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