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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产品有了统一“身份证”

四川日报    2018年08月07日

我省首批“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申请企业达409家

    重点

  8月4日一大早,巴中市恩阳区西南果蔬专业合作社社长曹波就换上了新西服,忙得不亦乐乎。

  “一会儿放鞭炮,还有文艺演出!”他兴冲冲地告诉记者,合作社的葡萄园当天正式开园。一串串沉甸甸的葡萄挂满枝头,市民刘小琴带着儿子穿梭其中,准备打包装盒时,她发现外包装上多了一个小标识——一只大熊猫斜躺在爱心里,“蓝白搭配,挺漂亮。”

  “这是‘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合作社刚申请下来的。”曹波现场给大伙解释,购买贴有集体商标标识的产品,就是为四川扶贫事业做贡献。

  小小的扶贫商标,系我省在全国首创。它不仅是扶贫产品的“身份证”,更是拓宽销路的“通行证”。目前,我省首批申请“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的企业达到了409家。

    □侯冲

    困境

    扶贫产品销售面临运输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等难题

  生意做得拧巴,这是巴山生态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育贤常有的感受。

  一方面,通过发展养殖、流转土地等,公司带动当地4000多户贫困户,“挺有意义的事儿”;另一方面,公司生产的绿色猪肉质优味美,却卖不上价钱,这让他着急。

  “运输成本高是主要原因。”张育贤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猪肉从通江县运到成都,载重量3.5吨的车,过路费要1100元左右。不光是过路费,公司带动的不少贫困户都住在山里头,收猪的人工、运输成本算下来,一公斤猪肉就要多出10块钱左右。“如果卖到成都,这么高的成本怎么跟成都周边的养殖场竞争?”

  即便运到了成都,还要额外增加一笔冻库使用费,“比如我们往10家超市送,得先放到一个冻库集中,再分散运出去。”

  张育贤的遭遇绝非个案。数据显示,我省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地区物流成本平均每单重达1公斤12元,部分生鲜产品物流成本超过20元/公斤,是成都市的3倍以上。

  运费高以外,贫困地区生产的扶贫产品,还吃过“信息不对称”的亏。巴中市扶贫移民局规划项目科科长王柄乔表示,贫困山区的不少农产品若卖到市外、省外甚至国外,价格都很高。但由于信息不畅,不少农产品往往只能在县里低价销售。

  缺少销售渠道,也是扶贫产品面临的一大难题。今年三四月份,巴中市气温高雨水多,导致三江镇长生蔬菜专业合作社种植的110亩包菜质量不如往年。“气温高,菜心发芽;雨水多,容易烂掉。”社长何永生回忆,去年一亩包菜能挣五六千元,今年只能挣三四千元。

  “实在找不到销路。”何永生说,大多时候是农民自己雇车运包菜。即便来了商贩,一回只采购一两千斤,“远水解不了近渴”。

  巴中市扶贫移民局局长王伟介绍,巴中作为革命老区、边远山区、秦巴山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三区叠加”的典型代表,扶贫产品销售不畅、流通成本高、质高价低的瓶颈尤为突出。

  “不止是巴中。”省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普遍存在生产经营分散、集中度较低、物流成本高、生产与消费市场信息不畅等问题。

    尝鲜

    巴中试点推广“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产品质量、营销渠道都有要求

  7月27日,随着“5、4、3、2、1”倒数,“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使用巴中试点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发布了试点成员单位名单,巴中市67家企业“尝鲜”。

  就在巴中试点启动前一天,我省印发了《“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在已经印发《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巴中试点有何亮点?

  王柄乔介绍,相比于省上的《管理办法》,巴中从筛选企业到监测产品质量,都做了非常细化的要求。首批试点的67家企业,都是巴中市农业局质量管控体系中做得比较好的。

  目前巴中集体商标标识的试点是由市脱贫攻坚办总协调,商务部门牵头。下一步,巴中将明确供销社的主体责任,农业、扶贫、商务、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快形成分级负责、联动推进、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营销模式也要创新。巴中将逐步引导销售体系社会化、市场化,特别是要提高村级电商营运管理水平,健全物流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把营销网络延伸到田间地头。

  全省探索的“脚步”也未停止。省扶贫移民局项目中心负责人介绍,在推出集体商标标识之后,接下来就要大力推广产品。8月中旬,第三届四川省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展销活动上将设立专柜,展销贴有“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之后,贴有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将大规模面世。”同时,在今年第十七届西博会期间,我省除将开设全省脱贫攻坚成果展外,还将专门设立88个贫困县扶贫产品展区。

  展会之外,广大消费者将在更多场合与扶贫产品见面。巴中提出,与北京凤凰航空实业公司建设国航专供基地及产品,联手成都铁路在高铁餐车展示“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并在景区开设直采直销专门店。我省明确,鼓励各批发市场、阿里巴巴、农贸市场、京东等线上线下平台,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店等,进行直采直销。

  专家建议,对于贴有“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还要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确保质量。“让集体商标越擦越亮,而不是被一两家企业的不法行为砸了招牌。”

  已有企业在行动。今年7月刚申请到集体商标标识的青川沃兰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着,把二维码印到包装上,让消费者扫码溯源,同时通过网络销售平台进行视频直播。“整个车间生产都可以看得见,消费者随时随地可以监测。”公司总经理唐勇介绍。

    延伸阅读

  扶贫产品贴集体商标标识有哪些“讲究”?

  首先,扶贫产品的“出生地”很重要。我省划定了可以使用“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范围,即来自88个贫困县所辖行政区域、72个有脱贫攻坚任务县(市、区)的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飞地园区。

  在此范围内,产业扶贫所涉及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会员,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飞地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团体与其他经营组织等市场合法主体生产、加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都可以称之为扶贫产品。

  此外,我省列出了“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清单,一共包括12大类,调味品、茶叶、手工艺品以及交通、旅游等服务方式,均涵盖其中。

  满足以上条件后,对于扶贫产品的生产者,还有一条“硬杠杠”需要满足。那就是扶贫产品生产、加工和服务的市场合法主体,在界定范围内雇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普工/成员/会员)数量达到30%以上。

  认定扶贫产品该如何申请?“首先是市场主体的工商注册、生产经营许可等资格证书。”省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还需要市场主体半年以来当地纳税证明复印件。如果是新注册的市场主体,需要提供新办税务证复印件,并要求在半年后补交最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雇员方面,市场主体要提供雇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普工/成员/会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及社保代缴纳清单复印件。

  对于市场主体生产、加工和服务类的扶贫产品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当地扶贫移民局出具的扶贫产品原材料产地证明;扶贫产品相关质量认证证明、标识、行业许可证;飞地园区生产的扶贫产品,则要出具界定范围内的采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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