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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

新华社    2018年02月25日

俗话说得好: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章。

对于一些莽撞的司机来说,

一年12分可能都不够扣,

甚至还要去买分。

不过,这个漏洞马上就要被堵上了!


从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

        3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例: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记分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办理实名注册有2种途径

     请注意!不同实名注册途径

     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所以,请仔细看好以下内容

     两种注册途径及对应绑定车数

     一、交管12123手机App

    1、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2、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n.122.gov.cn)上的已注册用户。

    3、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据介绍,31日后,通过“交管12123APP等便民渠道处理电子眼记分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便民渠道处理该车的电子眼记分时,必须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面签,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记分。

     也就是说:绑定前发生的交通违法将不能处理!

     如果是3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就只能处理35日以后的电子眼记分,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这就杜绝了先违章再面签绑定扣分的情况。

     二、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

     当然不可能。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如此说来,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销分。

     据悉,需绑定多台车辆的,仍需到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申请绑定。

     如何进行实名注册

     一、交管12123手机App

     绑定过程中,需要按照提示填写相应的资料信息,具体资料信息如图所示: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二、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

      面签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

      本人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只有通过以上途径实名注册后

      方可在自助渠道办理交通违法

大家要注意啦!

交警部门提醒

为避免届时无法通过自助渠道

办理交通违法业务

特别是处理非本人名下

机动车交通违法业务

请广大市民尽快注册

并将相对应办理的车辆信息进行绑定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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