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党政要闻 >> 浏览文章

州委州政府下发《通知》规范节庆活动

甘孜日报    2017年08月04日

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

   本网讯(见习记者 泽措) 近日,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节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细规定了节庆活动的申报、审批流程。

    《通知》要求,全州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含企事业单位)以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产物产、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的各类节会、庆典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和《甘孜藏族自治州条例》规定。

    《通知》明确了节庆活动实行严格的审批权限。州重大节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节庆活动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对报州委、州政府审批的节庆活动进行审核备案。

    举办节庆活动的审批应当按照依据明确、数量适当、规模适费规范的总体要求,从严掌握、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举办节庆活动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推动经济发展、弘扬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严禁举办宣扬封建迷信、文化糟粕的节庆活动。

    举办节庆活动必须由县(市)党委、政府书面请示州委、州政府,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举办。严格控制节庆活动时间、规模、经费预算和邀请范围。

    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举办周年庆典活动,逢十逢百周年等确需举办的应当按规定报批。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举办楼堂馆所奠基和竣工庆典活动。

    所需经费实行谁举办、谁负责,由举办单位承担,禁止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转嫁费用,不得重金邀请各类名人参与活动,不得利用节庆活动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

    《通知》指出,除州委、州政府主办或承办的节庆活动外,州级领导一般不得出席各类节庆活动。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州级领导出席的,主办或承办单位提出活动方案后,由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对擅自举办活劲,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活动,以举办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等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上一篇:全州激发内生动力现场会在泸定召开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