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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迈进

新华社    2017年07月24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成果述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宣传文化战线高举改革旗帜、聚焦“四梁八柱”、锐意攻坚克难,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上纵深拓展,取得一批开拓性、引领性、标志性的制度创新成果,文化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进一步激发了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促进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牢握改革正确方向、明确改革主体框架

  在推进治国理政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部署,就文化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深刻阐述。

  ——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在继承中转化,在学习中超越;

  ——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来做好工作,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始终把社会效益放首位,建立健全确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一条主线贯穿改革全过程——充分考虑文化特点和功能定位,统筹文化宏观管理体制与微观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构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探索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等重大举措,将“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设计。

  ——探索可量化、可操作的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北京、上海、安徽、福建、湖北、云南、陕西等7个省市和部分在京出版社,分领域开展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

  ——制定《关于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的意见》,把理论传播、新闻传播、文化传播全面覆盖到网上,规范引导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网络空间正能量。

  ——制定《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目前,综合性、专门性文件30多个,涉及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政策及电影、戏曲、出版、书店、动漫、小微企业、对外文化贸易等方面,构建了有利于“两个效益”相统一的文化经济政策框架。

  把握媒体发展新趋势,构建坚持正确导向、适应融合发展的媒体传播格局

  积极适应媒体格局深刻调整、舆论生态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制定《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中央厨房”建设为龙头推动媒体深度融合,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和媒体集团涌现。

  ——深化新闻媒体内部改革,制定《关于严格实行新闻媒体采编和经营分开的通知》,规范采编和经营两分开,严禁将经营活动与新闻报道挂钩。

  ——坚持依法依规管网治网,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法律及文件出台,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八大以来,各地和有关部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眼供给侧用劲发力,积极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扶持引导机制。出台《电影产业促进法》《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法律及政策性文件,改进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运行机制,加大对优秀产品的引导扶持力度。制定《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全国性节庆活动中文艺评奖压缩87.5%、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压缩75.4%,文艺评奖的权威性和引导力大大提高。

  ——发展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加快培育实力、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

  ——深化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文化资源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更好发挥资本平台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的乘数效应。

  ——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对接“互联网+”战略,实施“文化+”行动,推动文化与科技、教育、信息、旅游、体育、建筑设计及相关制造业等深度融合。

    补齐文化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齐短板、提高效能,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首次把标准化均等化作为重要制度设计和工作抓手,确定了14个小类22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具体标准;颁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规范和界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责任和义务,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制定《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把乡镇和村级的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整合起来,把各类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整合起来,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基层文化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制定《“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反弹琵琶、精准扶贫,用绣花的精准功夫,把资金、资源更多向贫困地区倾斜,助推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文化小康。

  加快走出去步伐,努力讲好中国故事、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十八大以来,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关于加强“一带一路”软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统筹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文化走出去力度空前加大。

  ——加强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紧扣中国梦宣传阐释,用鲜活故事生动阐释中国发展道路的深刻内涵和独特优势。《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以22个语种、25个版本在海内外发行625万册,中国理念、中国制度、中国方案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理解和认可。

  ——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用好中医药、中国美食、中国园林、中国功夫等文化名片,打造对外交流品牌,增进中华文化亲和力感染力。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和“一带一路”沿线的60多个国家全部签订了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协定;已在140个国家建立了511所孔子学院、1073个孔子课堂,建成海外中国文化中心30个、中国馆14个。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打造外宣旗舰媒体,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环球电视网)成功启播。人民日报社实现主要英文社交媒体平台全覆盖,脸书公共账号粉丝量达3000万、推特粉丝260万;近五年新华社稿件在世界主要通讯社互引统计中位居榜首;中央电视台海外整频道用户达4亿户,分布在全球168个国家和地区。

  ——推进对外文化贸易,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和竞争力。2016年,我国文化产品出口额786.7亿美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直接投资39.2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18.6倍;图书版权输出1万种,输出和引进品种比例由2012年的1:1.9提高到2016年的1:1.6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引领和支撑。伴随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华文化必将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创造更加伟大的辉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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