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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四川再添17县

四川日报网    2017年07月21日

   本网讯(记者 林凌)720日,记者从省委编办获悉,日前,省政府已同意攀枝花、德阳、乐山、广安、雅安和阿坝6市(州)的17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加上此前已开始试点的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绵阳江油市、巴中市,截至目前,全省有21个地区开展此项试点工作。

  对相对集中后的行政许可行为全过程监督

  本次新增的试点地区为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广安市前锋区、雅安市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阿坝州马尔康市、若尔盖县、茂县、九寨沟县。

  根据要求,试点县(市、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行政审批局,应当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得作为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试点县(市、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统一交由行政审批局行使的行政许可权。同时,要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以及行政审批局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协调机制。

  此外,试点县(市、区)还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加强对相对集中后的行政许可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

  四川将在今年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改革试点探索“两种模式”:一是成立行政审批局,改革机构设置、划转审批职能、创新审批体制;二是运用“互联网+”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造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打造“网上审批局”。“在试点工作中呈现出五个特点:开创‘一章式’审批、提供‘一窗式’服务、实现‘全景式’管控、开展‘综合式’改革、搭建‘门店式’站点。”该负责人说。

  四川的试点工作也得到中央相关部门肯定。总结成功经验后,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其中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率先将改革试点扩大到所辖所有县(市、区)。今年6月召开的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四川将在今年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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