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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答(九)

甘孜日报    2017年06月02日

   1.杨先生:今年3月,我驾车随公司老总到成都洽谈业务,我将老总送到客户处后,老总让我将车开到宾馆休息,下午6点再去接他。由于等候时间长达5个小时,我便开车到市区游玩,途中却因与一辆大型客车发生碰撞而受伤。这次负伤,我不仅花去11万余元医疗费,还落下9级伤残。我能申请认定工伤吗?

法官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如果按照这条规定认定工伤,必须以“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为前提。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指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您开车外出的目的是自行游玩,与工作职责无关,因此这种情形不构成工伤。

   2.扎西先生:我上个月在网上看到一则二手车出售信息,联系信息发布人李某并现场看车后,觉得车辆外观很新,行驶状态也不错,决定买下车辆。但是办理完过户手续没几天,车辆就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故障。我把车开到4S店检测后,4S店告知我该车虽然在保修期内,但出过重大事故,不属于保修范围。我后来通过原车主的身份证号查询了保险,得知该车在20169月发生过严重交通事故,于是联系李某要求退车,但交涉无果,如果起诉到法院,我能胜诉吗?

   法官解答:李某在出售该车辆时,未告知您车辆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事实,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现您要求撤销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因合同被撤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您要求李某返还购车款并将车辆过户至原所有人名下的请求,于法有据,法院将予以支持。

   购买二手车需谨慎,万一买到事故车,损失钱财是小事,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问题,就很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在选购时,除了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外,有必要选择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通过查询保险等方式确认车辆的真实情况。

值班法官: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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