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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门口的战“疫”女将

甘孜日报    2020年03月11日

   ◎四郎正呷

   岁在庚子,疫情肆虐。这一特殊时期,理塘县法院的立案大厅没有了往日的熙熙攘攘,法庭内也没有了法槌敲响的清脆声,办公室内大家都佩戴好口罩,保持着“安全距离”……在法院人的心中,哪里有人民群众的需要,哪里就是战疫一线。

   一线战疫人里,有位60后女法官。她身体不如年轻人硬朗,家里也有各种困难,但疫情当前,她毅然选择上一线,发光发热共同战疫。她就是干警口中的“祝嬢嬢”。

   坚守战“疫”一线

   60后女法官祝希蓉既是理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中坚力量,也是此次抗击疫情“主力军”中的一员。今年51岁的她,面对疫情,主动申请到机关大门口疫情防控卡点,负责小区进出人员体温测量、车辆登记等防控工作。每天早8时半到岗,晚7时下班,中午就在岗位上吃盒饭,她一天不落地工作到现在。“您好,请问您找谁?有通行证吗?现在是特殊时期,您一定不要串门,不要聚餐。”“您好,要注意自我防护,勤洗手,多通风,出门要戴口罩。”这样的话,她每天要说上很多遍。

   祝希蓉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每天都要按时服药,却坚持上战疫一线。“这段时间天气不是很冷,我戴了口罩,没什么影响,这些都是小问题。我每天都在手机、电视上看疫情实时动态,为群众们守好,院上年轻干警都请缨到社会疫情防控一线,我很感动,他们是真正的前方,我们是后方,能做一点是一点。”她动情地说。

   司法温暖不断

   昨天,她一如既往的坚守在岗位上时,有三个人进入法院大门,她还没有来得及问找谁,一个中年男子说:“你好,我们有个服务合同纠纷,需要你们的帮助。我们有通行证,也有健康证。”说着就把这些证件递到祝希蓉手里。

   经详细了解,原告周某和被告梁某在2018年3月1日签订了《装卸协议》,原告为被告提供装卸服务,双方约定合同于2019年2月28日到期。2020年2月28日,被告梁某通知原告周某到理塘继续提供装卸服务,原告周某抵达理塘后,被告却告知因为疫情原因不能让原告继续提供装卸服务,原告因此折返回泸定县。原告因为这次纠纷造成损失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500元,而被告却只同意补偿200元,双方协商不成功,原告无奈,就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公正处理。

   身为立案庭庭长的祝希蓉凭借几十年的调解经验,她认为双方对事实并无异议,只是对补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于是和书记员泽仁拥忠详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主持调解、释法明理,引导双方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书记员迅速记录调解笔录。短短30分钟,双方终于同意在补偿金额上各退一步,被告梁某现场一次性补偿原告周某400元,并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感谢法官,半小时就讨回了我损失,解决了我回家的困难。”收到补偿金的周某表达了对承办法官祝希蓉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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