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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文群芳家庭家规故事

本站原创    2017年03月27日

     ■文由州委宣传部提供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我的慈母有很多孩子,有的孩子不会说话、有的孩子听不见声音、有的孩子看不见光明,但是不管孩子们的情况是怎样的,母亲都会一视同仁,都倾注了自己满满的爱心。2009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母亲开始关注志愿者活动。2010年,她去了一个孤儿院进行义诊,从此,她就踏上了志愿者这条助人为乐的道路。

有人说:“志愿者,是一项只有付出没有收入的工作。”母亲却说:“有的事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的价值。我现在退休在家,能发挥余热,我觉得很充实。”2011年,母亲资助了一位患脑部疾病的孤儿,每天陪着他学习,引导他积极面对生活,孩子的疾病开始有了好转。

2013年,母亲用半年时间绣完了一副很大的十字绣,有人出高价购买,母亲却一直不舍得卖。一天,有一个商人登门对母亲说,他愿意帮助孤儿院修建阳光棚、洗澡堂。条件就是要母亲绣的那幅十字绣,母亲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他。两个月后,孩子们终于用上了洗澡堂,母亲却因为绣图,视力减弱而戴上了眼镜。期间,母亲还每年都会去养老院帮助孤寡老人,为她们洗澡、洗衣服、修剪指甲。

母亲关爱孤儿、孤寡老人的事情,逐渐感染了身边的人,有人对她竖起了大拇指,赞扬她。我作为他的儿子,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向母亲学习,用母亲时常教育我的话:“莫以善小而不为”,从日常小事做起,做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干部、好党员。

这就是我家的故事,它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学会己所能及的付出,才能收获更多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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