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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跌倒”干部 重新“站起来”

甘孜日报    2020年04月29日

 ◎本网评论员

“我因‘2018·2·16’重大森林火灾而被撤职处分时,心里压力特大,始终感觉抬不起头。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我坠入人生低谷时,组织不但没有嫌弃我,而是在一次次的回访教育中给了我无尽的温暖与力量,让我很快打开‘心结’、走出迷茫,并任命我担任八角楼乡木泽西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县森林草原防火宣讲员。真心的认错、悔错、改错,让我在两年多的驻村战贫和林草防火宣传中不但实现了自我‘救赎’,而且用出色的实干实绩让自己重新站了起来。”雅江县“跌倒干部”张建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

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既是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容错与纠错并举的生动展现,更是“再监督”“再教育”“再关爱”之下使其重拾信心“再出发”的务实之举。近年来,在正风肃纪和高压反腐态势下,一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如何教育帮助这些“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已成为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大现实课题。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着力将回访教育融入审理谈话、处分宣布、解除处分、监督检查等工作之中,带着责任暖心回访,带着感情教育引导,带着真情解决难题,既当心理疏导“按摩师”,更做“破罐子”“修复匠”,既让其感受到纪法约束的硬度,又让其感受到批评教育的力度,更让其感受到组织关爱的温度。通过5500余人次的交心谈话、回访教育和跟踪回访,目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先后为23名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办理恢复党员权利事项、为189名受处分干部办理解除处分,并向相关部门提供任用参考建议145人。在纪法的刚性、教育的柔性与关爱的人性三重叠加作用下,这些“跌倒”干部重新燃烧起了干事创业的火热激情。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常人犯错误往往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也是如此。毕竟在工作中,党员干部要经受很多考验,一些干部也是在不知不觉中犯下错误和受到处分的。如果因为一个决策、一个尝试、一次失责就把敢作敢为的干部彻底“否定”,显然难以让人真正服气。尽管犯错误、受处分是违反党纪法规后所必须承担的后果和付出的代价,但如果我们对犯错误、受处分的干部一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和“一票否决”的办法,这种表面上看起来的“严”,不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反而会让那些因一时失误、失败、失责而犯错误、受处分的干部成为“另类”甚至被打入“冷宫”,这种心理上与精神上的双重打击,不但会让这些“跌倒”干部彻底“心碎”,而且还会让其他干部在干事创业上更加畏首畏尾、瞻前顾后,进而滋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因此,我们一定要给予“跌倒”干部更多“将功补过”的机会,着力在全州上下营造出“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的浓厚氛围,真正让“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成为一种正导向和正激励。

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就要严格执行容错纠错机制,对党员干部所犯错误要有一个正确的评价,切实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切实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切实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既包容和理解无意过失犯错,更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那些有意违纪违法者。只有厘清边界、明确标准、建立清单,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只有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运行,才能真正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清晰的行动准则和稳定的心理预期,进而通过容错纠错机制的精准发力,激励各级干部放开手脚大干实干,真正让“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成为一种行动自觉与价值追求。

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就是要主动担负起教育挽救干部的责任,着力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查处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让其认识错误、汲取教训、悔过改错,并在变“有错”为“有为”中,获得“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因此,对待“跌倒”干部,既不能一“处”了之,更不能一“问”了事,而应当采取“点穴式”回访教育方式,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性格履历、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具体情况,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在精细精准之中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真正用组织的“再教育”使其认识到错误的根源,真正用组织的“再关怀”使其放下“包袱”再出发,进而早日回归正常和重新“站起来”,继续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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