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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就业优先的政策红利

甘孜日报    2019年12月10日

◎韩秉志

一系列高含金量的稳就业措施出台,成为抗击国内外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实现稳就业的有力硬招。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带来的总量效应、结构调整的利好因素、新业态释放的岗位数量等,都是就业保持稳中向好的有利因素。

尽管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就业“成绩单”仍相当亮眼。今年1月份至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93万人,提前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的目标。随着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饭碗越端越牢,失业率持续保持低位,就业这个“最大民生”不断得到彰显。

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就业任务,与持续实施的一系列就业优先政策密不可分。过去很多年人们谈就业,主要是从民生角度来考虑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不过,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优先政策首次被置于宏观政策层面,稳就业被放在“六稳”之首。这意味着,各项政策将优先支持就业,除了就业政策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教育政策等将综合发力。

今年以来,在财政政策方面,我国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在货币政策方面,重点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教育政策方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提升劳动者素质……一系列高含金量的稳就业措施出台,成为抗击国内外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实现稳就业的有力硬招。从2013年到2018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已连续6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从积极就业政策到就业优先政策,就业优先的理念和要求在国家治理层面愈加具体。

当然,我们不能忽视稳就业的压力,也不必低估稳就业的能力。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带来的总量效应、结构调整的利好因素、新业态释放的岗位数量等,都是就业保持稳中向好的有利因素。从目前来看,就业优先的政策工具包已足够丰富,关键是如何持续推进,把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并逐步形成一套成熟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

应该认识到,就业优先政策在制定时要更有前瞻性,通过强化就业形势预判,既要解决现有问题,也要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一些矛盾。下一步,仍要继续挖掘就业优先政策的效能,处理好就业总量和结构的均衡,就业环境不断完善,为新增劳动力提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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