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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法治根基,在全社会塑造法治信仰

甘孜日报    2019年12月05日

◎岳坦平

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宪法日,也是第1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制度自信、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1953年12月,毛泽东同志带领宪法起草小组的成员,从北京到杭州,集中精力去做一件立国安邦的大事:起草新中国宪法。从制定和修改宪法,到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从逐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

实践充分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长期以来,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四个方面,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系统部署。从治国理政的全局出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将有助于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不仅是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也是开展全民普法、推动全民守法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为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指明了路径和方向。纪念国家宪法日,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们要把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推动全社会增强制度意识、增进宪法精神。

奉法者强则国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强不强,有没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直接关乎宪法和法律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权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好学习宪法法律的带头人,当好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提高治理能力。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能为全社会塑造法治信仰,夯实法治根基。

当前的中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需要全民增强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全党全国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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