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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制度是提高执行力的保障

《甘孜日报》    2014年08月27日

   ■罗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健全制度是提高执行力的保障。
   健全学习机制,增强执行本领。当今社会新知识不断涌现,不学习就难以跟上时代步伐,本领恐慌就会愈加严重。唯有把理论武装工作摆在执行力建设的首位,善于学习,抓好自学,各级干部争做执行者,全州整体执行力才能提高。应通过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和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在其职为老百姓干些什么,行其政应该留下什么”、“解放思想大讨论”、“推动甘孜科学发展大讨论”等系列活动,使其内化成干部“自重”的标准、“自省”的镜子、“自警”的标尺、“自励”的目标,自觉增强“以积极作为为荣,以不作为乱作为为耻”的执行意识。
   健全决策机制,提高执行水平。执行能力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决策能力的强弱。应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则,对决策内容、程序、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使班子决策有制度遵循;要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着眼于完善决策制度、规则和程序,充分考虑决策过程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衔接和作用,通过各个子机制的有效建立形成完善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应坚持对重大事项实行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及时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借助外脑外智完善决策,使各项决策既符合上级精神又切合实际,既体现时代性又富于创造性。高度重视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一旦决策决定启动,应由上级纪检或监察审计部门牵头调查,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罚建议,交由上级领导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健全责任机制,强化执行意识。工作推进、任务完成,既靠各级干部的人格力量带动,更靠好的制度和机制作保障,因此在执行中明确任务、分清责任,提高自觉性和坚定性尤为重要。既要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清楚、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把职责明确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对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又要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大全方位目标考核力度,使各级干部人人有任务、有目标、有方向、有奔头;还要把执行力强弱作为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从用人机制上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应从制度上界定决策失误、执行失误与失误主体之间的对应关系,细化责任认定,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标准;建立并实施责任倒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出台奖勤罚懒、用能去庸的组织措施,积极探索能上庸下、能进庸出的用人途径,促进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强化对工作一抓到底的执行意识,做到认定的事咬住不放,定下的事持之以恒,使执行有章可循,责任落实“无缝覆盖”。
   健全督导机制,提升执行效率。督促检查是提高执行效率的重要手段。建立有力的督导机制,督促各级干部承担责任、勇挑重担、真抓实干。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内、人大、政协监督和行政、审计、司法、群众及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不在状态的领导领导干部的查处力度,执行有责必究的制度。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批评“不落实的人”,对已经办完的报结果,正在办理的报进度,未完成的找原因,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问责追究,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作落地。拓宽监督渠道,健全行风评议,完善评议考核,做到督查和自查、明查和暗访、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人大政协视察和现场观摩相结合,对各级干部作风是否深入、工作是否安心、任务是否落实、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是否增强、办事效率是否提高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的自觉性;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常规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完善绩效考核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起有效的反馈、自我约束和更新机制,多角度、多层面地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较好地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肃执行纪律。提高执行力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个永无终结的过程,必须制定完善各项执行制度,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坚持以奖劝善,以罚惩恶,旗帜鲜明地关心、支持和重用那些讲真话、干实事、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干部,用精神和物质的手段激发干部的动机,强化正确行为,引导奋斗目标,把潜能变成显能和效能。建立“压力”机制。压力之下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应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监督运行机制,切实维护指示和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与各级干部执行力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强化执行力的跟踪考核和问效,对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者,对责任心不强和政绩平平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直至降职或免职处理。
   健全心理疏导机制,确保执行顺畅。对心理健康的追求,是社会运行的客观需要和人类发展的内在要求,应成为整个社会和个人的重要生活主题。针对当前我州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攻坚时期的形势任务,面对“两个矛盾并存”的特殊实际,要做好工作,打开局面,提高执行力,除了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外,还需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把关心心理压力问题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把心理素质的考察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心理素质方面的要求作为德才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心理调适能力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关注干部的工作运行状况,解决实际困难,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关心干部的身体健康,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体检和定期休假制度。关心领导干部家庭和生活困难,尽可能帮助解除他们后顾之忧。积极推动心理和谐建设,努力探索有效提高干部心理承受力的方式方法,自觉地在教育、心理医疗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几个重要环节之间建立起良性互动的应对机制,为构建大美和谐甘孜提供良好的心理支持和人文环境保证。深化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真正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用人导向上为干部创造减轻压力、保持良好心态的条件。
   “三分战略,七分执行”。离开制度的强力保障和执行,任何决策和计划都不可能贯彻落实到底。因此,应把执行力的制度建设一以贯之的予以重视和落实。(作者单位:州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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