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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法院执行攻坚见实效——我州两县法院、四名个人受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表彰

甘孜日报    2020年05月07日

本网讯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州德格县人民法院、得荣县人民法院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州法院执行局执行处处长邱宏、泸定县法院执行局审判员陈东、丹巴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杰 、康定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洛让志玛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2016年至2018年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期间,我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要求,强化组织动员、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四个一”工作法,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我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起“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严格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四个基本”“四个90%”的目标任务,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举办全州法院“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竞赛,扎实开展“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执行大会战”“惩治拒执违法”四大专项行动,创新开展“雪域亮剑”执行攻坚,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以省法院执行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落实执行案件、装备、人员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提高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强化案件管理,坚决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紧扣甘孜藏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实际,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两级法院全部落实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求,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让执行员多跑腿、当事人少跑路,加强司法协作,建立执行协助长效机制,提升执行效率。

徐珑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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