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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举行新《消法》专题培训会

《甘孜日报》    2014年03月11日

    本网讯(见习记者 陈斌) 为进一步推动全州消费维权工作的落实,提高消费维权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使社会各界更全面了解、掌握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7日,州工商局、州消委会组织新《消法》专题培训会。
    省工商局法规处负责人陈郧从新《消法》的个人信息权纳入保护范畴;网络购物纳入保护范畴;关于欺骗赔偿的三倍赔偿问题;耐用商品、装饰、装修等的举证责任倒置;对缺陷商品的召回上升为国家法律;赋予消费者协会代为诉讼的权利;金融服务纳入消法的保护范畴“七大亮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生动详尽的讲解。
    州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州、县工商局将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抓手,积极推进工商职能转变,惩治消费侵权行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切实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使命,全力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工商部门作为新《消法》的主要执法机关,提高执行力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当前学习贯彻新《消法》的首要任务;消委会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执法机关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制度,确保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义务和责任意识,倡导诚信经营理念,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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