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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文明创建成绩斐然

甘孜日报    2018年05月09日

本网讯 日前,州委宣传部文明办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托,向在2017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的甘孜州地税局授牌。记者从授牌仪式上获悉,截至2017年,我州已创建成功7家全国文明单位、6个全国文明村、1个全国文明校园、1个全国文明家庭;截至目前,我州共创建成功3个省级文明城市、12省级最佳文明单位、91个省级文明单位、20个省级文明村、2个省级文明社区。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光达介绍,在去年开展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我州有甘孜地税局、甘孜气象局、国网甘孜供电公司3家单位评选成功。王光达在授牌仪式上指出,甘孜州地税局等三家单位开展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到了“高度重重视、真抓实干,全员参与、真情创建”,实现了“用创建活动促队伍建设、业务提升”的良好效果。州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杨桦表示,该局上下将牢树固“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意识,杜绝“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倾向,始终按照“全国文明单位”的标准,大力践行“文化兴税、思想铸魂理念”,为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和全州社会发展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据州文明办工作人员张豪介绍,“全国文明单位”,是文明创建领域的综合性最高荣誉,每3年为一个创建周期。其产品对象必须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其考评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文明优质服务、学雷锋志愿服服务,诚信建设、文明风尚行动、家庭文明建设、法治建设、文化体育活动、优美环境建设、帮扶共建活动、保障员工权益、创建工作机制等15项工作开展情况。 记者 刘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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