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6月23日
本网讯(马宇)笔者从州发改委获悉,根据我州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有关要求,近日,州发改委发出通知,出台用电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加快推进全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通知指出,对我州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产品加工生产用电价格,以及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加工企业的手工艺品加工生产用电价格,按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后的90%实行优惠;畜禽制品加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冷库用电统一按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执行;生猪、蔬菜生产用电一律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降低农产品和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加工生产成本,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与旅游业联动发展,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州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