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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发展本土特产资金不再愁

本站原创    2017年03月24日

——广东省对口支援甘孜州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资金将优先扶持我州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单个项目最高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创新产业年度奖励资金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

本网讯(记者 宋志勇)记者从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州政府和广东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工作前方工作组共同发布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产业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龙头企业项目年度产业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100万元,单个项目的产业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得高于100万元,创新产业年度奖励资金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

该办法共22条,明确了资金扶持范围、扶持对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内容。资金管理遵循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科学论证、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产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在甘孜州境内或甘孜州与其他市州合建的工业园区内新引进或新增投资的优势资源开发、特色产业项目和精准脱贫产业项目,主要用于企业运营的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创新鼓励等。优先扶持甘孜州当地特色产业项目,如:旅游、农牧、中藏药、民族文化等产业;以及甘孜州与其他市州合建的工业园区的主导产业项目。

产业扶持资金的支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直接补助、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重点支持贷款贴息项目。贴息标准按照不超过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的最高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产业扶持资金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产业扶持资金严格控制在已批准的额度内使用,超支不予追加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及开支标准内,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执行,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现金。

州对口办于每年4月和10月发布对口支援产业扶持资金申报通知和指南,组织申报。申请使用产业扶持资金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申报使用专项资金。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产业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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