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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加大贫困患病群众医疗救助

《甘孜日报》    2016年09月19日

    本网讯(记者 宋志勇)9月9日,记者从州医改办获悉,为切实阻断贫困患病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链,该办从构筑健康“保障线”、筑牢健康“保险墙”和把好健康“救助关”三道“防火墙”入手,全力推进我州建档立卡贫困患病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构筑健康“保障线”。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免缴住院预付款、免收一般诊疗费、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筛查及手术项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服务、巡回医疗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0—6岁贫困残疾儿童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贫困大骨节病和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按项目给予补助。
    筑牢健康“保险墙”。在中央和省财政新增的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36元中抽取10元,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2017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省、州、县(市)财政按统筹地区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
    把好健康“救助关”。对建档立卡贫困患病群众实施医保救助、“八免五补助”、民政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和红十字会爱心慈善基金救助政策,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减轻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治疗疾病经济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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