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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借鉴先进经验打造特色小城镇

本站原创    2016年05月19日

    本网讯(局办)自省委开展“百镇建设行动”以来,一大批特色小城镇崛起壮大,走出了一条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的城镇化发展之路。我州推进城乡提升战略中的“做优乡镇”借鉴先进经验,突出特色优势,推动百镇试点示范引领,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乡镇。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做到科学布局、凸显特色。坚持“多规合一”,同步推进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控规性详规,确保土地、城建、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与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布局的定位相符、规模相配、功能相适,形成科学的小城镇建设规划体系。坚持“一镇一规”,根据各镇产业优势、人口聚焦、人居环境、空间布局、地域风貌的不同情况,按照宜工则工、宜旅则旅、宜商则商的原则进行规划,使每个镇都有鲜明的特色,定位最佳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坚持“绿色优先”,利用我州独特的山、水、林生态优势,以原有自然风貌为基,最大程度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创建山水相依、自然和谐的特色小城镇。
    二是强化产业培育,注重特色产业支撑。参照全省工业园、旅游观光、商贸物流、生态宜居、现代农业、创新创业6种特色小城镇发展模式,结合我州城镇特色,定位发展方向,重点打造旅游观光及旅游接待特色镇,做优历史文化名片和自然风光名片,如海管局磨西镇打造以低海拔冰川和多民族风情为主题的特色旅游镇;做优休闲旅游名片,县城近郊发展形成一批有地方特色、适合观光休闲的特色小镇;打造生态宜居特色镇,重点在生态优良、气候宜人的地方,发展适宜居住、康养和观光的生态宜居特色镇。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增强小城镇管理活力,依法赋予或行政委托试点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行“一站式服务”,将镇级行政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明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全面开放小城镇落户限制,大力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稳定增加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投入,探索PPP、财政贴息、直接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小城镇建设。
    四是夯实城镇基础,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补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是推进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小城镇延伸。补公共服务短板,加大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公办学校对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普遍开放。补小城镇管理短板,在试点镇设部门管理分局或加设分支派出机构,推动综合执法权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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