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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落实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

《甘孜日报》    2016年04月15日

    本网讯(州法制办)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自去年起,我州启动了聘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工作,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审查、公示、申报、审批等程序,聘请了蒋超、叶晓彬、安静、罗孝贵、吴东阳、钟天蓉、武雪萍、王秋红、刘树国、向前10位同志为州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将按照《甘孜州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办法》是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的,共十八条,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受聘范围及条件、聘任程序、工作职责、权利义务、解聘情形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办法》的制定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管理提供了制度规范,严格的聘任条件和程序,能够确保特邀监督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使其能充分发挥专长,增强监督的广度、精度和深度,提升监督的科学化水平;明确的职责划定和对权利义务的界定,能确保其更加有效的开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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