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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两级法院统一实施新案号及配套标准

《甘孜日报》    2016年03月18日

    本网讯(徐珑溧)为推进法院案件信息标准化工作,自今年1月1日起,我州两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统一实施新案号及配套标准。
    协同推进,切实贯彻执行新标准。州法院成立贯彻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工作小组,通过联席会议形式研究推进相关工作。立案、审判管理、技术等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担当,与审判业务部门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切实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规定。
    补齐短板,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针对部分基层法院对新案号标准把握不准、理解不到位的情况,州法院就《新案号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组织远程视频专题培训,并以通知形式及时向基层法院传达最高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的配套工作要求,使全州两级法院的法官对新的案号规定和案件信息标准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积极提升审判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全州法院案件案号的编制、使用和管理。
    精心研判,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两级法院审判业务部门法官高度重视,对审判涉及较多、变化较大的案件案号编制及相关工作衔接做到准确理解、准确把握,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法院反馈、咨询,确保新案号标准顺利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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