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局办)近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积极部署全州春季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要求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监管措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做到监管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切实抓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基本设施情况,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食物采购存储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督促跟踪抓好落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供餐要求的学校食堂,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建议停止供餐。加强学校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具备,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严厉查处和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同时,将专项检查工作与量化分级动态管理、监督抽检工作相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检查工作始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为确保工作落实,专项检查期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