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州政府办)近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导评估组先后对炉霍、丹巴、九龙、泸定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组认定4县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
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方式,从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以及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四个方面对4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综合四个方面的评估结果,省政府督导评估组认定炉霍、丹巴、九龙、泸定4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省级督导评估。